坚持固本强基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发表时间:2016-10-24   来源:红旗文稿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震慑力大、影响面宽、成效明显,一些大案、要案不断浮出水面。那些被揪出的“老虎”“苍蝇”假为公之名、行为私之实,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严重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对症下药、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有清醒的角色意识。党员干部要认清自己在社会生活大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准确定位自己的人生坐标和理想抱负,在精神境界、道德修养和价值追求上不断“优化升级”。要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政治问题,弄明白“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的朴素道理,情系人民不忘本,勤政为民不懈怠,清廉为民不犯规,始终做到“五官端正”“手脚干净”,洁身自好、志存高远。

  要不断增强文化自觉。党员干部要远离“精神雾霾”,提升精神境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防各类“红眼病”“浮躁病”“攀比病”等“病菌”传染,在保持纯洁党性、高尚情操和人格魅力中增强政治免疫力,把淡泊宁静当做治疗贪欲、保健身心的良药,把气定神闲看成超然物外、宠辱不惊的法宝,始终不渝地坚守从政底线、道德防线和法纪红线,以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赢得人民的尊敬和信赖。

  要培育职业精神。党员干部的职业精神具体体现为敬业意识、诚信意识、创新意识、公共意识、廉洁意识等。可以通过廉政文化的熏陶、培训教育的推动、伦理制度的规范、监督体制的约束、自我管理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培育。

  要加强从政道德建设。一是“忠”字当头。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这是党员干部从政道德的核心。二是“勤”字为本。落实在实践中就是勤政为民,“民众之事无大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三是“责”字为要。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担责,敢于担险。四是“廉”字为底。廉洁奉公是党员干部从政道德的底线和安身立命的根本。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2.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只有依靠制度的力量,注重发挥制度对党的建设的长远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规范党员干部作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制度的笼子不扎紧,就如“牛栏关猫”,徒具形式;不打理,就会落尘生灰,松懈乏力。各种规章制度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沦为摆设。如果空洞乏力,留有“暗门”,开有“天窗”,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甚至名存实亡。古人云,“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执行不好或执行走样,制度就成了“稻草人”,空有其表,起不了实际作用。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越扎越紧、越扎越牢。

  严格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但并不意味着所立的法律越多、所定的制度越全,制度规范和法治程度就越高。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就会成为“空头支票”“空中楼阁”“形同虚设”,严格的制度、铁的纪律尤其是法律的尊严必然在一次又一次的空耗中荡然无存,结果就是法制权威受到严重损害,谁也不将法律、纪律当回事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要强化监督刚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可以说,强化监督检查,是制度得以落实、真正起到刚性约束的重要保障。要准确把握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执行成效,瞄准重点,防止制度执行“走岔路”和不均衡。要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处理问题有原则、有力度,不断增强监督机制生命力,防止制度执行出现“搭暗道”、搞变通的行为和“缓冲区”,确保监督检查动真格、硬碰硬、抓落实,做到制度一经建立施行,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3.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这突出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且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是遏制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腐败的事情频发,他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是根本原因,但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在于对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如何让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倡廉必须破解的重要课题。

  要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科学划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这样可以有效地铲断权力运行链条、遏制腐败。二是科学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要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限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税管理、干部人事、司法执法等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权力运行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条件标准以及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等事项,从源头上堵塞人、财、物管理漏洞。

  要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副教授 刘建霞)

责任编辑:张 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