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制度治党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时代性、创造性,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县级党委,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认真遵照执行,以此加强和改进县委工作,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要把政治责任牢牢担在肩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同时要求全党同志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地方党委尤其是党委“一把手”,应自觉承担起抓党建的政治责任,以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建、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实践中,有的地方党委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一些党委书记没有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根源就在于政绩观出现偏差,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的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责无旁贷;从严管党,党委书记义不容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把握基本内涵、掌握核心要义,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保持政治定力。深刻学习领会“三严三实”“三安”“四有”“四铁”“四个自觉”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补精神之“钙”,强思想之基。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到大局中来思考、审视和把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政治自觉、政治定力,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从严治党的责任牢牢记在心中,把管党治党的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三是履行政治使命。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聚焦全县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用管理干部,从严加强基层党建,从严深化作风建设,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抓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加快兰考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要把科学决策作为行动前提。决策是否科学事关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正确的决策凝聚人心、推动发展,错误的决策贻误发展、损害形象。《条例》在议事和决策方面,要求地方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健全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践中,一些地方曾出现过“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缺少公开、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偏离了科学决策的“航线”和“正轨”,结果事与愿违。作好决策,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践行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发扬焦裕禄同志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的求实作风,摸清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集体智慧,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符合群众要求的办法。二是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控制决策风险,保证决策质量。加强决策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完备的重大决策制度体系,使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制度可依、按程序执行。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决策。党委书记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带头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把民主讨论的氛围营造好;要注重少数不同意见,不能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坚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
要把增强合力摆在重要位置。“众人一心,其利断金。”县委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激发同心同向、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条例》强调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重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协调各方,就是从推动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一是用明确的奋斗目标凝聚合力。就兰考而言,凝聚合力,就是要把目标锁定在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建设改革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综合试验示范县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树牢“联系点”意识、扛旗意识、标杆意识,推动形成众志成城齐心干、奋力拼搏争一流的生动局面。二是用良好的政治生态凝聚合力。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经常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形成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正本清源,激浊扬清,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三是用广泛的沟通协调凝聚合力。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注重通过国家机关、政协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单位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共同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要把规范运行化为行动自觉。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条例》为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奠定了基础,为规范开展工作明确了规则,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变通、打折扣。一是学深悟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力求做到熟读、牢记、悟透,融会贯通。坚持把学习《条例》和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二是求实求效。对照《条例》规定和省委提出的“4+4+2”党建制度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现行的规章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实,把宏观要求变成具体落实措施,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委成员特别是常委会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接受监督。经常对照检查,反躬自省,矫正纠偏,养成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坦诚接受同级监督,自觉接受下级和社会监督,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王新军 作者为中共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兰考县委原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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