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论述
【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2012年11月29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率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发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的时代强音。何谓“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这些重要论述告诉我们,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它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造福。
一、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主体力量
中国梦是一个内涵丰富、意蕴深远的概念。中国梦的主体力量是谁?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这些重要论述,既阐明了中国梦的主体力量,也揭示了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历史的创造者究竟是少数英雄人物,还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早在16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毛泽东同志也多次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当然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体力量。
中国梦,绝不是空想者的梦呓遐想,也不是人们一般意义上说的愿景理想,它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群体意识和目标指向,是当代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共同进取的共同理想。它由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个体梦想汇聚而成,从本质上讲,中国梦归根到底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十三亿中国人的共同梦想,构成了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和发展趋向。中国梦要求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而无论是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还是人民的幸福,都要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来不断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实现。
中国梦的实现过程就是亿万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梦想的过程。国家梦、民族梦和人民梦是有机统一的,“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只有将个人梦有机融入国家梦、民族梦的时代潮流之中,把自己的人生梦想最大限度地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把个人的命运前途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前途紧密联系起来,我们的美好梦想才能变为现实。
二、为人民造福是中国梦的价值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共同构成了中国梦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三个要素是彼此联系、密不可分的,其统一的基础和落脚点就是实现人民幸福,换句话说,无论是国家富强梦还是民族振兴梦,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梦。
第一,国家富强为实现人民幸福奠定雄厚基石。国泰才能民安,国富才能民强。一般说来,国家富强既体现在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强大上,同时也体现在文化软实力、文化创新力和民族凝聚力强大上,所有这些“富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人民幸福。
第二,民族振兴为实现人民幸福提供前提条件。民族振兴在革命战争年代主要体现为通过全民族的不懈抗争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主要体现为中华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的快速发展与进步过程。我们今天强调实现民族振兴,主要是指中华民族尽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这个奋斗历程的核心目标就是通过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每个中国人实现自己的幸福和美好梦想提供可靠保障。
第三,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最高价值目标。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价值追求。我们党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价值目标,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为人民造福”是实现中国梦的出发点,也是根本落脚点。中国梦的实现过程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亿万群众实现自己梦想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起点不是为少数人谋利,而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谋幸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
三、人民共创共享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实现中国梦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人民共创共享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三个“共享”的统一体现了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人民必须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每个中国人在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关系。正是这种平等关系,为每个中国人在共同创造财富的基础上实现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和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机会提供了制度保证。
人民必须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每个人不仅要享有人生出彩机会,而且还要享有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和崇高理想变成现实的权利。当然,要完成这种转变一要靠良好的社会制度作保障,二要靠个人的勤奋努力为前提。只有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紧联系在一起,靠着诚实劳动和踏实肯干,才能够真正实现梦想成真。
人民必须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作为每一个中国人,要想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和崇高追求,就必须把自己的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自觉做到与祖国同成长,与时代同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根基
古人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要,在得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要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做到顺民心、解民忧、谋民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根基和重要保证。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古人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一个以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为具体内容的实践过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只有使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和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才会有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我们今天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关键就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民者,国之根也。”人民是国家的根基,更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社会主义越发展,民主也越发展、越成熟。今天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确立人民主体地位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总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也是历史赋予当代中华儿女的重大历史使命。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牢固确立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目标稳步前进。
(韩振峰,作者单位: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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