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走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江西生态秀美、名胜甚多,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面对总书记的嘱托,我们积极探路,先行先试,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
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2016年8月,江西被列为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担负先行先试、改革探路的重任。2016年11月,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把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为未来发展的总体要求。我们坚持绿色崛起,经济发展实现量质齐升;创新体制机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走在前列;实施生态工程,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我们对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江西实际,提出构建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构建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构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构建绿色共享共治制度体系、构建全过程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四梁八柱制度框架。
全境流域生态补偿走在前列。2016年我们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境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筹集下拨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成为全国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力度最大的省份。通过转移支付资金对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进行生态补偿,涉及全省范围内的100个县(区)。特别是资金分配中,水质权重占70%,兼顾森林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因素,激励了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生态保护积极性。
“河长制”长效治水积极探路。2015年,江西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定,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全面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通过“党政齐抓、上下共管”破除体制顽疾,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共治”已初显成效,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0%左右,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清河行动”,查找各类损害河湖水域环境问题934个,已全面完成整改,河湖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生态保护红线率先划定。江西2015年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围绕构建“一湖五河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2016年7月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并向社会发布。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3.09%。目前我们根据国家最新要求,正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完善工作,并制定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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