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特别授予张丽莉同志“道德模范”称号。 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女教师张丽莉于2012年5月8日晚,在一辆客车突然失控与前方另一辆客车追尾相撞,被撞客车猛力冲向正要过马路的学生的危急时刻,不顾个人生命安危,挺身而出,奋力去救学生,自己被卷入车轮下,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 张丽莉同志用她感天动地的崇高精神和大美大爱的道德情操诠释了道德的真义、责任的力量。她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者,是值得全市人民学习的道德楷模!为表彰先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佳木斯市文明委决定特别授予张丽莉同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佳木斯市文明委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张丽莉同志为榜样,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展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崇德向善的美好情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全市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向张丽莉同志学习,学习她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生死考验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大美形象;学习她认认真真做好身边事,力所能及帮助周围人,为社会送温暖,为他人谋幸福的大爱情怀;学习她干一行,爱一行,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一意,矢志不渝,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职业操守;学习她要么不做,做就做到最好,不甘人后,敢于争先,树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学习她助人为乐、甘于奉献,通过爱心和善举,在帮助他人、温暖他人中实现内心充实的崇高品格。 佳木斯市文明委强调,全市各级文明委要把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教材,作为提升广大市民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常做利人之事,常行助人之举,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文明仁义的模范、勤劳创业的表率和建设佳木斯的带头人,弘扬正气,倡树新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从而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全身心地投入到推进“九大战略任务”中去,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佳木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