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获奖名单今年2月23日已公布。在电视文艺佳作大量涌现的同时,评奖专家遗憾地表示,堪称精品佳作的公益广告却凤毛麟角。在发布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秘书长王丹彦说:“我们现在公益广告的水平没有超过五年前的水平,这令人遗憾。当商业广告创作手法在提升、收益在增长的同时,而公益广告却在原地徘徊,甚至有退步的迹象。” 我国公益广告之现状 “公益广告就是为社会公众利益制作发布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它通过某种观念的传达,呼吁关注社会性问题,以合乎社会公益的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支持或倡导某种社会事业和社会风尚。”国家广告研究院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丁俊杰认为,公益广告作为一种广告形式,具有突出的社会管理价值,在规范社会行为、改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978年中央电视台《广而告之》栏目开始以文字或画面的形式播出类似现在的公益广告,此后,我国的公益广告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1996年、1997年,我国连续开展了“中华好风尚”与“自强创辉煌”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1998年抗洪抢险时,媒体纷纷刊播了以“抗洪救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鼓舞了全国人民抗洪救灾的斗志;在2003年春天抗击非典疫情战斗中,公益广告给了全国人民信心;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央电视台与其他部门联合制作播出《我们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夺取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主题公益广告,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2009年玉树大地震后又再次播出《短信篇》、《防灾减灾》等一系列公益广告,给灾区人民和救灾工作以有力的支持与鼓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