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并不因善款金额或者组织者身份而区分。一个真正自信的民族,不会动辄将外国人在我们这里遭遇的坏事视为丢脸,更不会动辄将外国人在我们这里做下的好事视为羞辱。 近日,驻穗各国领事馆义卖以帮助中国残疾儿童,共筹善款33万,但收到5000假币令组织者遗憾。对此,有网友评价“真丢人”;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却微博评论称:外国领事馆干这种事,其用心就是想丢中国人的脸!中国就少了那33万块钱?而且那33万块钱本身就是中国人自己的钱!我认为真不要脸的是搞“义卖”的那些人!(12月10日《南方日报》) 外国领事馆义卖收到五千假币,本是一件偶然事件。其实,国人出门在外亦没少受外国骗子们此类对待,假币骗术绝不是“中国式”特有现象。可令人奇怪的是,因为受骗的是他国领事馆,又因为他们是在为中国残疾儿童义卖,假币事件很快上升到民族自尊的高度,被说成是“丢脸”。 动辄将一件小事上升到丢国家的脸、丢民族的脸的高度,只能说明我们本身还不够自信,不能正确区分个人恶行与民族自尊。 如果有证据表明假币事件是由外国领事馆一手策划,也许这个逻辑还稍微能够讲通;可贺铿的微博评论,显然没有指向这一层,而是纯粹针对在中国义卖这件事进行评述,其主要叙述逻辑有两点:一是我们“人穷志不短”,残联每年筹集那么多钱,政府又拨款那么多钱,总而言之中国根本不差这33万块钱,完全可以“自己关起门来”解决;二是,这33万块钱“本身就是中国人自己的钱”,要是真善举就应该回自己国内去义卖,让善款净流入,而在中国义卖就一定是假善举。 如果这些缺乏常识的混乱逻辑出自普通愤青之口,公众也就一笑了之;可堂堂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竟然会有如此想法,实在令人震惊。其一,只要是份爱心,向来不因金额较小就没有价值,这与“人穷志不短”毫无关系,所谓慈善事业“不差钱”更是无从谈起;其二,义卖所得虽然是国人自己的钱,但通过义卖行动,毕竟为慈善组织赢得了33万善款,如果非要拿自己口袋的钱才算真善举,该让慈善组织者以及募捐志愿者们情何以堪? 外国领事馆在中国义卖,究竟丢了谁的脸?——只要慈善事业所需善款仍旧多多益善,只要慈善事业仍需更多人更多机构参与,这就是臆想出来的纯粹伪问题,爱心并不因善款金额或者组织者身份而区分。一个真正自信的民族,不会动辄将外国人在我们这里遭遇的坏事视为丢脸,更不会动辄将外国人在我们这里做下的好事视为羞辱。(盛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