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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制定山东省内首个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规范标准
发表时间:2021-09-14来源:邹平文明网

  为认真做好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山东省邹平市制定出台《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规范标准》。

  一是启动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邹平市制定《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阵地建设、阵地使用、阵地管理、试点范围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8月19日,在西董街道大马峪村举行邹平市乡村“复兴少年宫”全省试点建设工作启动仪式,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二是制定规范标准。根据《山东省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实践所(站)、中小学校相关要求,参考学校少年宫省第三方测评内容,邹平市研究制定《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规范标准》,从实践所站和中小学校两个层面进行规范,成绩在85分以上视为建成,使得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更具精准化和操作性。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邹平市确定了5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6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7处中央级乡村学校少年宫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确保9月底建成;10月底建成第二批乡村“复兴少年宫”,年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中小学校实现乡村“复兴少年宫”全覆盖。同时,邹平市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70万元,支持乡村“复兴少年宫”省级试点建设。

  邹平市将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作为文化双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动的重要载体,实现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与乡村文化振兴统筹推进,努力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复兴少年宫”“邹平样本”。(邹平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周 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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