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图收藏敦煌遗书,始于1909年清学部在罗振玉等学者的呼吁下下令将敦煌藏经洞劫余经卷解京。此后,通过政府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与本馆采购等途径,馆藏不断丰富充实,目前藏量达一万六千余号。其中有明确纪年的最早的一件,即为西凉建初十二年(417)十二月二十七日抄写的《律藏初分卷第三》。 所谓律藏,即佛教戒律类著作的总称。这个卷子中的“律藏”,指的是《四分律》。戒律是佛教信徒的行为规范和僧团日常生活行事的纲纪,分止持戒和作持戒两大部分:止持是制止身口意作恶的戒法,是禁止做的事情;作持是鼓励身口意行善的戒法,是鼓励做的事情。戒律作为佛教僧团防非止恶的规范,是佛教戒定慧三种修行方法之一,在佛教修行与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四分律》由四部分构成,初分为比丘戒,二十一卷;第二分为比丘尼戒和受戒、说戒犍度,共十五卷;第三分为安居自恣等法,共十三卷;第四分为房舍等杂法,共十一卷。《四分律》的命名缘由,道宣法师认为是因结集时分四次诵出,而义净法师认为是因梵本由四箧组成。 在中国佛教史上,虽先后有多部律典传入中国,但只有《四分律》广泛流行,一枝独秀,这与历代高僧大德的弘扬是分不开的。《四分律》译出60余年后,北魏法聪开始弘扬,道覆、慧光等为之作注,并判为大乘律。到唐代,道宣以《四分律》为宗旨,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定受戒仪式,正式开创律宗。唐代与道宣一起弘扬《四分律》的还有怀素的东塔宗、法砺的西塔宗(相部宗)。此后,《四分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至今汉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仍奉守《四分律》。 古人认为,抄写戒律与抄写佛经一样,可以消灾祈福。敦煌遗书中留存有多件《四分律》及其注疏的抄本,可见《四分律》在敦煌流传甚广。其功能形态多样:既有大藏经零本(如S.1415《律藏第四分卷第六》、BD14519《律藏第四分卷第八》),也有为消灾祈福而抄写的供养经;既有学僧听课笔记,也有为戒律流通而抄写的诵读本。 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中,馆藏编号为BD14668这件《律藏初分》写本,因其抄写年代较早,备受学者和世人瞩目。该卷保存完整,全卷长达10.5米,为卷轴装,卷尾还存有原轴。卷尾有尾题“律藏初分卷三”,即《四分律》初分的第三卷,其内容为比丘戒。 卷尾写有题记:“建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沙门进业于酒泉西城陌北祠写竟,故记之。”由此可知,本卷抄写于西凉建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17),即《四分律》译成后的第五年,为此经现存最早的抄本。这件遗书属于敦煌遗书中有明确纪年的早期写卷,为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遗书中有纪年的最早一卷,具有很高的文物、文献价值。 卷尾题记也反映了古代丝绸之路上的文化交流。此卷由沙门进业在酒泉抄写,后来传到敦煌。一般来说,敦煌藏经洞所存佛教典籍有两个来源,一是敦煌本地书写,二是外地传入。外地传入的途径不外三端:一、外地僧人或西行求法或到敦煌弘扬佛法带来的,二、敦煌僧人到中原“乞经”时带回,三、朝廷颁赐。本件写卷抄写于同为河西四郡的酒泉,可能是酒泉的僧人或西行求法或到敦煌弘扬佛法带到敦煌,最终封藏于藏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丝绸之路上佛教流传的见证。 本卷的开合与传世本有所不同,反映了《四分律》译成之初的状况。通过与传世本的对比,研究者能明了《四分律》改编的轨迹。这集中体现了它在文献研究上的珍贵价值。(刘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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