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从老旧小区入手,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楼院建设活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楼院文明风尚,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为民靠民惠民”的实际行动激活楼院“小细胞”,使身边楼院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建机制 夯实工作根基
大连市出台《关于推进文明楼院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社区居民共治”的文明楼院建设模式,明确文明楼院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印发《大连市文明楼院建设管理办法》,将文明楼院建设与“暖房子”、老旧社区改造、住房维修等民生工程有机结合、整体推进、配套实施,实现改造一片老旧楼、打造一批文明楼院。每年开展不定期巡查,按程序逐级命名文明楼院和示范文明楼院,形成社区、街道、区(县)级、市级四级文明楼院建设梯队。
抓共建 激发创建活力
大连市广泛发动志愿服务组织和楼院志愿者,通过“志愿大连”服务平台对接,对楼院进行绿化、美化、亮化。组建好人模范服务队,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这一“精神富矿”的引领示范作用,走进楼院开展助建、助学、助老、助残等活动。组织全市文明单位、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建、共建文明楼院,形成文明楼院建设的强劲推力。开展“小区微治理、文明大提升”活动,集中整治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倡导绿植认养、垃圾减量分类、文明养宠等生活习惯。助力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载体上院墙、进楼道,打造出和合大院、孝老苑、清风苑、家风苑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主题文明楼院。
聚合力 推动常态长效
文明楼院建设的过程,就是汇集民智、凝聚民力、赢得民心的过程。大连市充分发挥社区引领作用,根据各楼院实际情况,探索形成楼院准物业化长效管理的“一事一议法”“楼委会自管法”“社会组织介入法”三种模式,充分发挥楼长带头作用。全市每年推选出百名市级好楼长,选好用好甘于奉献、责任心强、群众信服的楼院建设带头人,建立楼长履职承诺机制,推动“小楼长,办大事”。鼓励居民缔结楼院文明公约,开展友邻节、百家宴、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促进邻里沟通、交流和往来。吸引青少年参与文明楼院建设,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共同推动楼院治理创新。(供稿:辽宁省文明办 辽宁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