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深化“十星”创建 促进乡村振兴
发表时间:2023-07-20 来源:中国文明网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委文明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十星”创建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对深化“十星”创建、助力强县工程、促进乡村振兴作出具体安排。

  《意见》要求,以县域为重点,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村镇、党组织、党员创建,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其他类别创建;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调整“星名”(内容)、“星标”(标准),以创“星”促振兴;将星级文明村镇创建作为市级文明创建、生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前置条件,星级党组织、党员创建作为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评选的前置条件。

  《意见》提出,“十星”创建要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切实作为:一是聚力发展要素,赋能产业振兴之策;二是提升文明素质,引领人才振兴之本;三是培育文明乡风,凝聚文化振兴之魂;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深化生态振兴之路;五是融入基层治理,培厚组织振兴之基。《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原则,将指导性和操作性、定性和定量、激励和约束有机结合,对接中央、省、市文明家庭(户)、村镇、单位、校园测评体系或评价细则,对创建类别、内容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一般齐,鼓励“一地一特”、“一县一品”或“一县多品”,保持“十星”创建旺盛生机与活力。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切实担负起“十星”创建主体责任,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具体指导推进,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创建内容、标准,分类完善创评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基层创建意愿,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十星”创建与“三农”工作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增添活力。(供稿:湖北省文明办 十堰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姜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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