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力推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提出了不少既具实用性又兼具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此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启动“家长讲堂活动”,聘请一些教子有方的家长介绍有益经验,邀请家长参加特别关注的学校重要活动,在全体家长、学生中宣传优秀家长的事迹,以家长教育家长,以家长带动家长。
意见要求,有效推进家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和学生全员覆盖的家访制度,每学期教师须对本班每名学生至少进行1次家访,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合作氛围。(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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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原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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