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山东青岛胶州市的王淑娥刚嫁入婆家,就对家里橱柜顶层的一个玻璃罩灯笼好奇不已。“那时候家里有冰箱、电视、组合音响,挺现代化的,但是这个灯笼一看就是很早以前的东西,我一直想问问婆婆这是什么,却总开不了口。”
直到那年大年三十的早晨,婆婆把她叫到跟前,语重心长地向她讲述了这盏灯笼“传家宝”的历史,王淑娥这才知道,这盏灯笼不只是个有年代感的传家宝,更是丈夫一家“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好家风的象征。
1923年,王淑娥丈夫的曾祖父随着祖辈来到胶州市胶西镇西马戈庄安家落户,开起了一家客店——“黄家店”。当时这盏玻璃灯笼就挂在店招牌旁边照明,陪伴着祖辈迎来送往,开门纳客。老人家是个热心肠,为人豪爽,堂堂正正,本分经营。在那个贫瘠的年代里,这盏灯笼默默地见证着,曾祖父用一颗善良仁义之心,接纳并帮助了一个个手头紧张的过路客。
就这样,店铺一直经营着传承到了祖父手中,老人家把这盏玻璃灯笼继续挂在招牌旁的显眼处,同时也继承了上辈仁义磊落、善良助人的家风,不仅把这店铺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父慈子孝。
后来,祖父把这盏灯笼留给了王淑娥的公公。公公一直铭记着当时祖父对他说的话:“我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希望你做人就像咱家这盏灯笼一样,光明磊落、坦坦荡荡。”
师范毕业的公公站到了讲桌前,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他继续传承玻璃灯笼的精神,三尺讲台上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也继续奉行着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善良仁义的朴素家风。对待子女,公公也一直秉承着灯笼的理念教育自己的孩子。
王淑娥的婆婆没上过学,不识字。她以吃苦耐劳、善良助人,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成为村里的妇女主任,也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后来,丈夫一家人进了城,那盏灯笼也被婆婆请进了城里,灯笼精神也注入到了每个人的血液中、骨髓里。
在灯笼精神的感召下,在一家人天长日久的熏陶下,王淑娥也成为这灯笼的继承人和传承者。从嫁入婆家开始,王淑娥和公婆就住在了一起,这一住就是14年,一家人总是其乐融融。
作为一名教师,王淑娥在工作中实践着灯笼精神,用心教育每一个孩子,细心呵护每一名学生。儿子出生后,她也继续用这种灯笼精神教育儿子。
正是有了这盏流传多年的灯笼和灯笼背后的好家风,王淑娥家不仅家庭和睦,父慈子孝,邻里和谐,每位家庭成员更是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坦坦荡荡、光明磊落。(记者 姚建 王丹青 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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