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龄津贴”叫好
发表时间:2011-07-1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尊老金制度已实现市县区全覆盖。据介绍,南通全市发放的高龄津贴累计达6500多万元,受益老人29万。城市低保老人每人每年发放慰问金200元,农村低保老人每人每年100元。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去年底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曾表示,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目前国内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超过1800万,并正以年均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中国传统的尊老美德,在新形势下需要不断更新内容。尤其是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3000美元,经济条件越过这个分水岭之后,社会福利制度也应实现从补缺型向普惠型飞跃。不久前,为解决老年人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江苏省专门出台了一部新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尊老金,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长寿补贴。还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人间重晚晴。老人的境况如何,既衡量一个地区富裕程度,更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尺度。现在很多地方,建立和推行高龄津贴制度既没有一个时间表,更没有实际行动,导致民政部的要求在不少地方被“架空”。这除了思想认识不足以外,也与我们相关制度不健全、不统一,专门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有关。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事关民生的很多重要事务被纳入政府预算,如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编制范围,但从中央到地方,高龄津贴尚未纳入财政预算,这就给一些地方敷衍塞责提供了口实;另一方面,目前高龄津贴在国内并没有作为一项统一的、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确定,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强制力,也使这项惠民之举难以得到均衡推行。但不管怎么说,在老人福利制度化建设亟待完善的今天,以种种借口迟延建立和推行高龄津贴制度都是一种失职行为。

  凡事都有起步之难,现在,国家提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各地理应积极响应、步调一致,将高龄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把国家送给高龄老人的“红包”不折不扣地送到老人手里。应该说,高龄津贴这项事关民生福祉制度,既有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又有来自民众的欢迎支持,理当得到令人满意的落实。(吴学安)

责任编辑:李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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