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化的“一日捐”离慈善很远
漫画/唐春成 自去年11月,黑龙江省首次启动“一日捐”活动,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经济收入的善款,在职职工按实际月工资总额除以22个工作日得出捐款数额。(8月31日《法治周末》)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进步,关心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行为已逐渐成为社会认可的共同趋势。但从林林总总的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捐款被强迫、捐款不透明现象严重。而在这其中,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往往在其中扮演着尴尬的角色。我们常常能看到或是公务员与贫困户挂钩,或是认对捐助贫困学生,或是捐出一日工资为某个突发事件献爱心,或是为灾区捐款捐物。 公务员的正规收入的支出与常人无异,衣食住行占去了工资的大部分份额。经常性的捐款和献爱心只是从他们本不充裕的荷包中又抽出了几张钞票。而作为或明或暗的规则,这样一类的捐款是必定要参加,且数目是根据级别严格规定的。这种超出道德的要求往往使得公务员处于无奈的境地,就像此次黑龙江的“一日捐”活动,正是源于《关于省直机关2011年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红头文件。 慈善,历来是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助人为乐、雪中送炭的道德观念和实践行为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奔流的长河。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善心更需要用制度来保障,需要用透明来呵护。 当前,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由于众多的“美美”事件,公信力降到了低谷。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试图用红头文件来打造不透明、不自愿的“一日捐”,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群的实际困难,还给人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因此,在行政化的“被强捐”之下,对象不论是公务员也好,老百姓也罢,只会饱受诟病、令人反感,与爱心背道而驰,还是不要也罢。(田力) |
责任编辑: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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