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交警近日在路上拦截了一部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接送校车,本来只有8座的面包车密密麻麻塞下了64名小孩,加上司机和老师共66人,超载700%。交警部门表示,在迁安并没有合法的、在交警部门注册的校车,这些运送孩子上学的车辆都是学校或私人安排的。(见9月18日《长江商报》) “黑校车”本就不能载乘学生,更何况还是超载。竟然还有超载700%!活脱脱一个“没有最挤,只有更挤”的经典案例! 但对于类似令人触目惊心的超载黑校车,交警的处理办法其实很有限:查扣车辆、罚款扣分、分流学生。 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于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一般要求、上部结构强度、坐椅、护板、出口等12个方面“全面规范”的校车安全标准。但是校车的管理涉及教育、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谁是执法主体至今尚不很明确,而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的多部门联合黑校车整治行动,常常是“运动式”而非长效的。 有民办学校校长曾表达过校车问题的尴尬:一辆“符合规定”的新校车的成本开支一年就数以万计,而一所中等规模的学校一般至少也需要7-10辆校车。对学校来说,合格安全的校车需要一笔巨额投资,对家长来说,为了让孩子上较为规范或是提供午餐、能够留宿的学校,在没有充分时间保障接送学生的情况下,只能让孩子坐校车。学校没有这样的费用购买安全校车,只能雇用黑校车。在监管不到位而又需要节省送学生费用的情况下,黑校车超载便成为了冒险的趋势。这正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要数以千万计的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等都使用规范和安全的校车,必须走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合理负担、产业化运营的“中国校车工程”之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安全为本。而安全大计,是不是应当以校车安全为本?(张东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