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钱江晚报》报道:3月7日上午10点多,浙江绍兴市区胜利东路人行道上一位老人突然倒地去世,路人看见后,纷纷停下给老人撑伞。一拨一拨的轮换,直到一个多小时后,老人的家属赶到。 当时天正下着雨,现场的市民轮流给老人撑伞,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等老人的亲属到来,假如老人的这位家属来得再晚一点,到了中午会怎么办?秋风秋雨愁煞人,虽然现在是春天,下的是春雨,然而如此尚在寒冷季节里的天气,让一个还有余温的老人躺倒在冷风冷雨之中,不知道还有没有比这更好的处理方式? 两位民警手上的那把小小的雨伞始终没有离开过老人,两把伞大概能给老人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而在一个多小时里,围观市民轮流给老人撑伞。前述两位警察两把雨伞始终未离开老人身体,那还用得着市民轮流撑伞吗?是当事警察的伞过小呢还是老人的身体过长? “这一把把小小的雨伞,撑起了老人最后的生命尊严”。想必这是一种诗化的语言,优美固然优美,感人也似乎很感人,然而,尽管“估计这位老人已经走了”,可是老人究竟“走了”还是“没走”,急救医生为什么不将老人拉到医院急救呢?为什么不拉到医院通过先进的医疗手段予以确诊后再下结论?任何危急病人不能凭“估计”就认为已经死亡,毕竟“估计”就是一种或然判断。医生与警察,怎么就不估计估计老人还活着的可能性呢? 即便一个89岁的老人跌倒在地,抢救不可能奏效,通过目测就已经可以确认死亡,那在这等待老人家属的过程中,为什么不能将老人转移到附近店家内,让老人在去往天堂的路上,再给老人一次无雨的天空呢?假如附近店家忌讳死人进店不吉利的话,那警察为什么不能将老人接到派出所暂时避雨呢?事发地点距离派出所很近,只有两分钟的车程,这是警察自己说的,那为什么不能用两分钟的时间给老人最后一次躲雨的机会?即便派出所办公场所也忌讳老人进去避雨,那给个屋檐或者给个仓库总可以了吧?那为什么一概成为不可能呢? 退一万步讲,当所有的屋檐都拒绝了老人,警察来时的警车可不可以让老人暂时一坐?120急救车可不可以让老人暂时避雨?现场图片可以看出,地面不是水泥地面就是水磨石地面,而谁都知道一个躺在雨地上的老人会受到何种“冷遇”?雨伞只能遮挡天空降下的雨,但地面上的雨水,不一样将老人的身体浸湿吗? 不能否认,一把把雨伞,撑起了老人最后的生命尊严,但对于公权部门急救部门来说,给予老人生命的尊重还远远不够。(李振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