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午餐”立法背后的公共服务逻辑
发表时间:2012-03-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每年由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近日,多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为“免费午餐”立法,建立资金监管等配套措施,将学生营养保障上升为一项基本国策(3月12日《京华时报》)。

  “免费午餐”本是一个民间公益项目,却从网上迅速发酵,造就奇迹,为偏远落后地区的孩子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然而,任何公共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形成合力,单纯依靠或者忽略某一方面的力量都是不可取的。

  值得赞誉的是,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政府就“接棒”民间“免费午餐”计划,每年由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间力量推动的“免费午餐”实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也好,政府、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良性互动也罢,制度的及时“补血”,为“免费午餐”走得更远铺砌了坚实的路基。

  问题在于,从过往的“前车之鉴”来看,转移支付过程中的截留、挪用甚至贪污,国家多项补贴被“吃空饷”,成了某些人眼中的“香饽饽”;学生营养餐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令人触目惊心的质量、安全问题,“有米无锅”、营养食谱“一刀切”现象……如何让这160亿元的财政补贴真真切切地“补”在孩子身上,如何保质保量地让营养餐吃到孩子的肚子里?

  通过立法手段,强化信息公开,在执行过程中引入公众监督,形成政府、行政、社会多方合力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地制定营养食谱,既要让孩子吃得饱,也要让孩子吃得好。让“免费午餐”这一惠民利民之举,“接地气”,出实效。

  对弱者的态度,度量着公共生活的温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政府版的“免费午餐”,是不折不扣的公共服务。为“免费午餐”立法,将营养保障上升为基本国策,也体现了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从“管理”到“服务”的逻辑转变。而唯有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免费午餐”才可以走得更远;孩子们的脸上,才会有更多欢乐的色彩。(杨朝清)

责任编辑: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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