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大四学生易亮看到同班同学从高处跳下时,他毫不犹豫地伸手去接了,为此,他身受重伤,全身多处骨折。 这一切,让人马上想起了吴菊萍。同样是有人坠楼,同样是伸手去接,同样是身受重伤;但两个人事后的遭遇,却有天壤之别。吴菊萍事后被誉为“最美妈妈”,杭州市授予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三八红旗手”称号,她的单位奖励了她二十万元。而易亮的处境凄凉得令人心酸。伸手接人后,学校承担了易亮包括手术在内6万多元的医药费,还把一个月的营养费、看护费近4000元付给了易家,但之后就再也没有说法了。因为易亮是主动伸手接人,而非意外被砸中,在学校加入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不会赔付的。 按理说,易亮的行为,理应受到学校的大力表彰。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湖南师范大学内,学校从来没有把易亮作为典型宣传过。此外,因为救人受伤,易亮至少要推迟两年才能毕业,他的学业和就业都会受到影响,但学校对此却毫无说法;而为了照顾受伤的易亮,他的父母不得不放弃工作,全家为此负债数万元,可学校对此同样毫无说法。更令人寒心的是,就连为易亮申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这一件事,学校也不积极。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或许可以从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校法务办公室主任刘兴树的一席话中找到答案,刘兴树也是代表校方出面与易家人沟通的成员之一,他说:对易亮这次不成功的营救行为,学校“不宜宣传”,原因是“影响不好”。 为了保护所谓的“学校的形象”,就可以让一个见义勇为的学子承受不公平的待遇,学校的冷血与自私,真让人愤怒之至。 这些年来,面对一些社会领域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人人都在追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如今,从易亮的遭遇中,我们不难看出部分原因——某些单位的不公做法,寒了英雄的心,也寒了众人的心。 实际上,无论学校怎么对待易亮,都无法抹杀易亮奋力救人的壮举,在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心中,易亮都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表彰与厚待。但愿有关机构能够及时出面,对易亮的英雄壮举及时进行认定,将公道还给易亮,并对易亮未来的工作与生活作出妥善安排,让易亮得到他应得的一切。(孙曙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