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起,除调整的奥赛类、科技竞赛类、体育特长生类外,7类考生可继续享受高考加(降)分。其中,获得省见义勇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3月29日《齐鲁晚报》) 无疑,这项政策的出台,是政府为了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除了传统的物质奖励外,给予高考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看上去相当“诱人”,但是这样的“诱人”的鼓励方式,背后隐藏着太多的隐患,给人一种极为“急功近利”的感觉。 首先,对于高中生而言,他们的心智和身体都未发育成熟,同时他们还背负着升学的巨大压力。一旦这样的加分政策出台,或许会过度“激励”他们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渴望,可能为了20分,做出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最终可能得不偿失。再则,由于是刚出台的新政策,学校和相关的执行部门毫无经验,对于一些“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和审核都需要由学校等机构来完成,如果学校和相关的认定机构无法保证这一过程的公平和公正,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利用虚报和造假的手段,来骗取20分的投档加分的现象可能会出现。 对于大部分家长和学生而言,高考本身是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事情,对于少数民族和特定区域考生的加分,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对于见义勇为这种在认定上存在实际操作困难的加分,我们感到不安和不解。我想大部分持反对意见的人,就是因为担忧和害怕。高考有了“特长生”加分这个规定,于是很多家长产生了“从小就要让孩子学一门特长,好让他们高考加分”的想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早教行业乱象纷呈的现象。而如今,又来了一项“见义勇为”可以加分的政策,是不是商家也会从中找到“商机”,利用规则的灰色地带来“捞一把”呢?这是家长所担心的,也是社会所不愿看到的。 政府鼓励见义勇为,是一件好事。物质财富得到了提升,现在是应该把“道德建设”这杆大旗举高一点了。但是,鼓励见义勇为的方式,是一个政府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对于见义勇为的鼓励和宣扬,要脚踏实地地宣传,要一步一步地落实,千万不能急功近利,否则会适得其反。(张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