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乡土意识一直是中国人无法回避的一个文化命题。从千里寻根“大槐树”,到千里追魂、认祖归宗,再到中国人“叶落归根”的理念,故乡似一根穿在耳洞上的线,时不时都要触及国人的神经。 《诗经》里有折柳送别,也有对故乡“曰归曰归,岁亦莫止”的念叨,唐诗宋词里“狐死首丘”“越鸟巢南枝”这样的意象更是屡见不鲜。故乡之外中国人还有“第二故乡”这样一重概念。意思很明了,就是除了家园以外,自己第一次去过且长住过的地方,要么在彼地当兵,要么在彼地就读等等,不一而足。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故乡,也总是自己的好。他乡再好,也是别人的“温柔乡”。出门旅行,最常用的搭讪话题就是“我是某地人”“我们那里出了某某名人”“我们那里拥有令人垂涎的某某小吃”“这句话在我们那里用方言这么这么说”……一提及故乡,心中满是自豪,眼神里满是向往。 几乎没有人愿意说自己的家乡丑,除非过度谦虚或自卑;几乎没有人愿意对故乡挑三拣四,哪怕那里的街道再窄再破、乡村再闭再塞、居民如何如何不讲求文明,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故乡的特色,这就是故乡的原味。但是,需要谨记的是,在我们滔滔不绝地夸赞自己故乡的同时,不要诋毁别人的故乡,更不要拿别人的故乡开涮。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发表了一篇名为《Drive My Car》的短篇小说,其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一位来自北海道中顿别町的女子,在东京工作,她在开车的时候,点燃一根烟,故作潇洒地扔向窗外,并感慨道:“也许在中顿别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吧。”也正是这样一句藐视中顿别町的话,遭到了那里议员的严重抗议,他们认为:“中顿别町九成的土地被森林和草场覆盖,当地居民防火意识很高,人们通常不会随手扔烟头。” 也许这只是村上春树一个无心闲笔,却给一个地方带来了负面效应,由此,也给自己招来了麻烦。足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拿别人的故乡打趣。 故乡是自己的“香”,但他乡不只是他人的“香”,也应当是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的“一脉心香”。 有一首歌叫《国家》,其中的歌词是这样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不管我们怎样划分地域概念,我们要么同属于一个省、一个国家、一个地球、一个宇宙。因此,不管是文化,还是环境等诸多方面,我们应当本着对待自己的故乡像对待别人的故乡一样小心翼翼,对待别人的故乡像对待自己的故乡一样由衷热爱——这就对了。(李丹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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