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送审稿)》近日上报国务院。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将实现对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到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人无信不立,世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建设是经济社会运行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在中国经济国际化、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中国社会流动性日益加大的今天,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愈发紧迫。老赖恶意拖欠债务,黑心商家制假售假,官员办多个户口……诸多失信行为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抹黑了国家的诚信形象,还扰乱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危害不小。面对这种情况,立足国情加强顶层设计正当其时。站在国家层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有效改善交易双方在守约或违约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现状,从而促进处于市场中的交易主体能够自觉地维护自己的信誉,最终实现诚信经济和契约经济的形成。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成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说“致广大而尽精微”,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和保质保量的基层托底,更少不了二者的切实对接。近些年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进行了诸多尝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信用体系的建构涉及个人基本信息的采集,那么,个人隐私和公开信息之间就亟须划定一个清晰的界限,以确保信息的采集和输出都于法有据。又如,相关工作的执行繁琐细碎,需要多个部门协同与配合。如何化解九龙治水、各管一头难题,谁来牵头、谁来统筹,都得细细掂量、反复论证。再如,各地执行能力差距不小,部门之间又存在各种利益牵绊,要使政策衔接、信息共享、上下流通等方面更顺畅,恐怕还得下大功夫。而化解这些难题,一个刚性的制度不可或缺。只有立清规矩、定好标准,敦促各地统一步调,才能保证落地效果。只有以治理整顿促进制度完善,在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避免打击失信成为“一阵风”。 涵养全社会的诚信氛围,政府、企业、公民都应该行动起来,将力量拧成一股绳,对失信行为重拳出击。一方面,相关部门应严查“老赖”并定期公布“黑名单”,社会和舆论监督也要积极发挥作用,最大限度给予失信者以警示和震慑。另一方面,各诚信主体要拿出“自亮家底”的勇气,自觉形成守信意识,将信守承约、履行诺言、遵纪守法融入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守信者一路绿灯、顺风顺水,让失信者处处碰壁、无路可走,全社会就会不断汇聚诚信正能量,激发诚信正能量。 应当看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一手抓科学的顶层设计,一手抓有质量的基层落实,不断向更高的标准看齐。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促进诚信中国迈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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