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发布,其中一项“2013年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显示,全国5万余名受访者最不满意的是“教育公平”。 对此,有一些论者认为调查方式并不科学,只是通过网络。但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有5万网友参与调查,这至少表明,参与调查的受访者,是对教育公平有严重不满情绪的,也许调查结果不如直接找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入户调查那么准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意见。 还有一些教育官员,对这一结果也颇为“不满”,在他们看来,这些年的教育公平已经做得不错了,为何还有那么多人不满意、总挑刺呢?甚至认为这种不满情绪是不理性。 毋庸置疑,我国政府部门近年来为推进教育公平确实做了不少事,而老百姓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也确实没有止境,因为教育公平本来就是基本的公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受教育者的权利意识正在觉醒,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社会也对不公平越来越敏感,如果政府官员还以恩赐的心态来对待受教育者的权利,将很难办出令老百姓满意的教育。甚至可以说,也许政府部门已经给自己的表现打了满分,而在老百姓那里很可能不及格。当前已经到了全面清理制造不平等的制度的时候了,如果依旧保持原有制度,而只是在制度框架内,一定程度补偿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很可能激发新的矛盾。 比如,国家推出的定向扶贫招生计划,就是在现有高考制度框架下补偿贫困地区的高考公平。这一制度确实增加了贫困地区的考生进重点学校的机会,然而,却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只有限补偿了公平,高考的地区不公平问题依旧严重存在;二是对贫困地区的补偿,并没有真正全部补偿到农村生、贫困生身上,相当部分补偿名额到了当地城镇学生身上——这是由高考“一张考卷”决定的,贫苦家庭学生和城市家庭学生,接受的教育有差距,可却被要求同场竞技,结果表面上很公平,而实质不公平;三是增加了农村生上名校的比例,但绝大多数学生还是只能进二本、三本、高职高专院校,如果大家都把只有上名校视为成功,那么,除了制造名校情结外,对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并无好处。 再比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不少地方采取的做法,也只是盘活现有的资源,比如建名校集团,强校扶持弱校,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模式。结果是,地区间、学校间的办学条件差异有所缩小,但差距依旧存在,就好比以前生均成本最好的学校与最差学校之比为10∶1,现在变为5∶1,差距缩小了,但由于老百姓对不均衡更敏感,很可能仍不满意。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部门采取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某种程度进一步加剧了对不均衡的敏感程度,可能反过来抬高了不满意比例。 补偿公平,是一种恩赐心态,而打破所有制造不公平的制度,才是保障受教育者权利,消除特权的心态。拿高考公平说,制造不公平的制度,就包括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高考按户籍报名制度、高校分批次录取制度、高等教育等级管理制度等等,逐一打破这些制度,要取消行政计划审批权,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取消高考录取的一本、二本、三本分类等等,这背后都是行政权力和部门、高校利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也是如此,不应该在现有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体系中,做一定的加减。换言之,实现公平的过程,就是约束权力的过程,因此这样的公平不是靠行政权力恩赐,而是靠权利对权力的约束。 更确切地说,应该在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对一系列事关教育公平的重大教育决策,进行充分的讨论、审议,这些决策,就包括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该拨多少、该怎么拨,而不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义务教育均衡,该如何推进,不能拍脑袋决策,治理学校招生、学生择校,却不治理学校间实际上存在的办学质量差异;高考制度改革该如何破局,不能总是在科目调整、分值调整上做换汤不换药的折腾;异地高考开放,也不能就把开放的权限交给地方,并只在目前的户籍报考规定上开一条口子。只有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表达,才能取得广泛的共识,并得到各方接受的方案。 (熊丙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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