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提前打招呼”变得见怪不怪时,就与法治渐行渐远了 “今天接到通知了吗?执法部门要检查。” “嗯,收到了,咱们早点回呗。” “只能明天多卖会儿了。” 这是笔者在街边偶尔听到的一段对话,对话的主体是两个摊贩老板。 听起来,这是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情,因为“提前打招呼”早已成为某些执法部门习以为常的执法手段,目的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街边治安环境,“创造”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社会氛围。 这种“见怪不怪”的事情,是否有必要被拿出来“小题大做”呢?也许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笔者看来,在越来越强调法治的现代社会,这种“提前打招呼”的执法现象是不契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更不符合社会健康运转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假如“提前打招呼”变得见怪不怪时,就与法治渐行渐远了。 小细节隐含大问题。之所以这么说,是源于“法治”的重要性。历史充分证明,“人治”具有随意性,当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背道而驰时,当其对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置之不顾时,很容易给大到国家和谐有序、小到百姓安居乐业带来“负能量”。正因如此,“法治”应运而生并且日益重要,它不仅是规范各个社会主体行为的工具,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另一种提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回过头来看“提前打招呼”这件事,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这不仅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而且是对法治本身的损害,甚至可能让“法律”成为执法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当受到的上级压力小时或者是与执法对象关系好时,法律执行力度就会打折扣;当受到的上级压力大时,执法部门往往会拿着“法律”这把尚方宝剑,以执法检查为名,四处敛财,让“小金库”鼓起来。 毋庸置疑,“提前打招呼”有害于法治的威严,有损于政府的形象,更严重的是,它不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一个简单的例子:执法部门下发“通知”了,街边摊贩极为“配合”地瞬间消失,但是一旦“通知”过期了,街边又会恢复一派“脏、乱、差”的景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百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游戏”,不再惧怕法律了,甚至是不相信法律了。长此下去,还有谁会信仰法治,法治国家的建设根基何在? 别再对执法不认真了。也许一次“提前打招呼”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长此下去,将会对法治建设产生破坏性影响。如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的话语,我们更期待着这些能够真正变为现实。(张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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