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是唐太宗李世民“修身为政、以防己过”的恰切写照。眼下,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在全国各地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现实成效逐渐显现,社会风气明显向好。但一项调查显示,许多人对如何巩固活动成效有不少忧虑,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担心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将以什么为“镜”的问题。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照亮现实,也照亮未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什么样的价值目标才能凝聚共识,实现价值认同上的最大公约数呢?对此,党的十八大及时回应人民期待,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短的24个字,展现出浑厚深沉的历史韵味和中国气派,它是中华民族奋斗历程的文化表达,也理应成为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基准和各行各业的一面“宝镜”。 比如,如果你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核心价值为“镜”,就是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有违人民群众的热望,是否有做官当老爷的念头滋生。尤其是要时刻检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否被关在笼子里,是否在阳光下运行,是否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而言之,就是所作所为是否为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而贡献了一份力量,而不是用权力之手损蚀着国家肌体的健康。 如果你是一位生产经营者,就要注意随时检查,自己的生产行为是不是遵守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这个底线,买卖活动是不是建立在知情同意,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经营过程是不是做到了与人方便,平等待人,公正交易,是不是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一句话,是不是真正遵从和切实践行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精神,如若不然的话,市场经济就可能异化为茹毛饮血的霍布斯丛林。 如果你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也要时刻铭记,要做一个核心价值的践行者。这个要求并不低。因为经常听到一些人夸夸其谈,义正辞严,甚至直击社会问题之“要害”,似乎只是“别人污染了环境”,自己一身清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个烟头没有及时清理,用不了多久烟头就会遍布地上,有人在街头吐痰,就有人在路边小便,有人上班迟到,有人便提前早退的“破窗效应”,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就此而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追求,的确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精神预设,而是真真切切地蕴含在我们举手投足的点滴行为之中。 总之,镜明则尘埃不染,智明则邪恶不生。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将核心价值观这面“宝镜”奉为做人做事、修身为政的价值参照和重要遵循,就一定能够为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最为广泛的民心基础和力量支撑。 (冉小平/甘肃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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