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南方都市报》7月15日) 裸官外逃不仅造成了巨大的国家财产损失,并因追讨和查处难度大,更造成了社会不公、损及党和政府形象。由于绝大多数携款潜逃的官员都属于裸官,故而世界各国都加强了对裸官的管理。治“裸”必须摸底,只有了解了情况,方可对症下药,发挥反腐“靶向”的作用。因此,对裸官清查过程中应避免路径依赖,避免内部清理的过程模糊与程序敷衍。 这方面有诸多经验教训,比如之前定期或者不定期实施的财产申报制、经商办企业申报制,或者办公用房清理、公车配备清理等,结果是清理常常有,问题时时发。从此轮中央巡视的结果来看,领导职数、公务用车超配还比较严重,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而办公用房超配超标现象,更可以管中窥豹。 犹记得,广东省某央企机构的副处级干部黄锡唐告诉记者:“要求我们填写的是财产申报表,但是表格的一些设置让我们很难如实填写,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少填。”以至于出现了“财产申报表格太短不够填房产数”的细节漏洞。至于填不填,怎么填,内容真实与否,既缺乏填报指导,又缺少核查、公开环节,最终财产申报沦为走形式。 对裸官摸底,除了具体的摸底指导外,还应有必要的督查和信息公开程序。一是要明确清理的主体和程序,并把自查自纠,自我申报和组织核查、对外公开相结合起来。二是要做到过程公开,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让公共媒体、社会公众等外部力量参与进来。三是要改变内部操作的局限性,实现摸底和清理过程的开放化,将整个状况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唐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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