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我开始陆续接到推销或者诈骗的电话,他们准确知道我的个人信息。和亲朋好友交流,他们也有类似的困扰:购车未满一年,多次接到骗子的“退税”电话;刚看过一家楼盘,装修公司的广告短信便接踵而至;才在网上浏览了一些理财的网站,卖基金的推销电话就找上门。这一问题引起了我的警觉和持久的关注。 我发现,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人们在享受信息化便捷的同时,个人隐私和信息的“裸奔”已经成为常态。尤其是近几年,非法获取、买卖个人信息的情况愈演愈烈。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信息“裸奔”不仅严重影响个人生活,还会威胁个人财产安全,甚至对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反映民情民意、集中民智民力是我对自己的履职要求。虽然我的本职工作与互联网相隔甚远,但我仍然决定关注个人信息泄露这一问题,并下决心将这一课题做透做实。首先,我要解决自己对互联网技术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工作之余,我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搜集整理资料,进行知识储备。这一过程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要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然后,我实地调研了北京、山西等地的10余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既有业界的巨擘,也有几个人的小公司。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我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这让我撰写提案能够言之有物,底气更足。广集民智也是政协委员写好提案的关键。在写好提案的初稿后,我又拜访了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请他们提修改意见。经过几易其稿,我终于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关注互联网软件窃取滥用用户信息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的建议》。 我认为,互联网软件是窃取滥用用户信息的关键环节。有些网络软件在给网民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部分网络软件公司借为用户服务之机将黑手伸向了用户的隐私、数据,非法收集、整理和利用。杀毒软件、浏览器、输入法、即时通信工具等用户日常高频使用的网络软件,是这些问题的多发领域。 为此,我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应重视网络软件的使用监管,叫停并处罚网络软件窃取、滥用用户信息的行为。首先,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无规矩不成方圆,目前,我国不乏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2013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但是这些内容都比较分散,缺乏针对性,很多情况下无法以独立的诉讼权请求法律救济。因此,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法律向网络黑手亮剑。但也要注意疏堵结合,对于网络软件采集用户信息、利用信息的行为合法性进行研究,明确哪一类软件可以采集用户哪一类信息,对于扩大范围采集和不当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应加强对网络软件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强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及时监测和发现网络软件公司违法、违规收集和使用公民、网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网络软件公司泄露网民个人信息造成公民、网民经济损失的案件及时查处,严肃追究相关网络软件公司违规违法的连带责任。 第三,对于公民反映的窃取隐私有关问题、举报的网络软件公司的违规行为,应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和流程,迅速及时核实和评估,对确实违法、违规的行为应该及时依法叫停和严肃处理。(全国政协委员 王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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