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礼囧境 李法明 画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等。通知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些年来,教师收礼俨然成了教育系统的沉疴痼疾。教育部以及地方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却刹不住这股歪风。这次号称“史上最严”的收礼禁令,能否走出以往类似禁令收效甚微、甚至沦为一纸空文的尴尬,对此人们不敢盲目乐观。 如今,教育土壤逐渐被功利主义污染是个让人倍感无奈的现实,教师收礼更让本来纯洁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逐渐蒙上了一层庸俗的市侩交易的阴影。尽管收送礼双方在“交易”的那一刻都保持着表面上的客套,但是,礼物背后的意义彼此都心照不宣。这样一种功利的送礼,不仅构不成对教师、对教育行为的任何敬意,反而饱含贬损、讽刺。 我们无法苛责家长这种功利化行为。因为,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诸多微妙而丰富的关系,逐渐异化为庸俗的互相利用关系、赤裸裸的物质交易关系,教育领域自然也无法独善其身。家校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在变质,也不足为奇。 面对蔚然成风的家长送礼、教师收礼,教育部门能做的是下达年复一年、措辞越来越严厉的“禁令”,给教师行为划“红线”,甚至搬出法律武器,然而,却无力根治这种现象。因为任何职业伦理的坚守,终极力量都不是“禁令”,以及法律强力约束,而是基于信仰基础上的道德自律。基于“禁令”基础上的职业伦理建设,基本上都是不断降低其“底线门槛”。 自古以来,“为人师表”就是一个崇高形象,韩愈的《师说》道出教师的职业伦理责任:“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列在第一条的是传道,传圣贤之道,传为人处世之正道。而要让学生行走于正道、心内遵从于道,教师通常会约束自己守道。在这样明确的伦理气氛中,教师们普遍能够做到洁身自好,家长也不会主动去玷污纯洁的师生关系。现如今,有多少教师具备神圣的职业荣誉感呢?想必那些教师都明白收礼吃请有违职业道德,不过由于信仰与荣誉感的缺失,随波逐流罢了。 当然,教师之所以收礼,板子也不能光打在这一群体的一些人职业道德感差上,教师地位没有在现实中得到保障,对其职业状况和生态的评价不高、满意程度差等,都是重要诱因。因此,单纯地指责家长、抱怨教师,或简单倡导“不收礼”、“不送礼”,是远远不够的,教师伦理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建设跟进。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从教育制度层面,尽快着手去推进相关教育改革进程,让教师真正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让教育远离功利。(沙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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