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评 黑龙江省出现了高考“加分门”,这次加分的根据是因为考生的思想品德优秀。尤其让网友质疑的,不仅是这次加分的人数多,而且颇集中。鸡西某中学的一个班就有12人获得此项照顾,因而被人呼为“雷锋班”。这一事件在网上披露后,教育主管部门称,程序符合要求,而对于有人质疑“雷锋班”的出现,鸡西市教育主管部门则称,这个班的整体素质较高,“就像有些高中一个班级有好几个学生考上‘清华’‘北大’一样。” 思想品德加分,要宁缺毋滥 弘扬思想品德可以理解,但事关高考公平,一定要宁缺毋滥,切不可“扩大化”。 尽管今年“奥赛”退出高考保送条件引人注目,“省级优秀学生”的保送条件依旧赫然在列。以此,黑龙江以“思想品德”作为“优录”参照,似无不可。毕竟人才要德才兼备,“德”字为首。但是,细加推究,颇有需推敲之处。 首先,“品德优秀”者可以有很多,这是好事,但一个班里出现12个还因此高考加分,就有点不正常。且不说数百之众的高中孩子,能有多少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而根据所谓的“外在事迹”,来区分谁的思想品德“更突出”,似乎已经走上了形式主义的歧路。 其次,虽然“鸡西市实际”包括了“好习惯示范生”这样一种含糊其辞的荣誉,但这里可能存在着长期的习惯性认识误差,即把乖孩子混同于“思想品德好”的孩子。更何况,高中生的年龄,世界观与价值观尚未成型,随时可能“觉今是而昨非”,以这一阶段的“突出事迹”作为选拔标准,也有刻舟求剑之嫌。 从深层次看,良好的思想品德其实是个人对自身的内在要求,是超越了功利的绝对律令。在特定时刻,做出了一些“感人之举”,其实不过是行所当行,无需刻意宣扬。加以“优录”褒扬,也许意在弘扬正气,但负面作用同样不可小觑——一旦设定“突出”的标准,如何保证学生不会群体效尤,“为突出而突出”?而此举甚至可能为行善者招致额外负担,如江西夺刀高考少年之表态,“若免试保送会使救人行为变味”。 总之,弘扬思想品德可以理解,但事关高考公平,一定要宁缺毋滥,切不可“扩大化”。依我看,极少量特例可以法外从宽,如今年全国关注的高考夺刀少年的例子。其他,大可无为而治,因为,思想品德好的人本该是社会大多数。(徐行 大学教师) 品德加分不如建信用档案机制 道德如何衡量?也许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是,每个学生(当然还有每个国民)从一开始就建立一种合理的信用档案机制。 这件事被发酵成为新闻,说明主管部门的解释难以服众。 思想品德,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自我内心的修养,而思想和修养,是无法数量化的,无法用外在的某些指标来界定的,而如果你要强行用数据和标准来衡量,必然会失去内在修养的本义。而且如果将此又作为某项事关个人命运的高考的评价标准,这就不是个人的评价问题了,这就关涉到整个高考的公平问题了。众所周知,因为思想品德是“软性”的,当这种软性的东西和直接和关键的利益相关了之后,漏洞就会出现,作伪,甚至舞弊、黑箱操作等等,会成为必然。于是,一个班级出现12人的思想品德加分情况,自然会引起人们的“联想”。在这个意义上,这次“加分”事件,绝对不是黑龙江省鸡西市“躺枪”。 既然思想品德无法数量化、标准化,可是政策制定者还要增加这一项,这就又会引起人们的诸多“想象”。因为无数事实已经教给了人们,凡是有人为推荐的地方,就会有漏洞,就可能有黑箱操作,“点招”便是一例,本意当然是为了选拔有特长和特殊贡献者,但是最后还是沦为各地方高考、高招中权钱交易的途径。 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隋唐科举制度制定之前,人才的选拔和考核就有谓之“举孝廉”等推荐制度,正是因为举孝廉等将思想品德作为标准化和数量化,导致了流弊从生,所以科举制度才会出现。尽管说科举制度备后诟病,但是在古代社会,这种考试制度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延续了几千年。就像目前依然通行的高考一样,虽然唯成绩论并不是最理想的方案,但是对于事关千千万万的考生的公平而言,成绩毕竟是最符合实际的选择。 当然,并不是说“思想品德”一点不重要,并不是说“思想品德”完全不能作为一种考量因素。恰恰相反,其实真正的个人修养、内心道德提升,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这就牵涉到了那个永恒的难题:道德如何衡量?这需要求助一种良性的国民文化氛围,求助一种成熟的考评机制。也许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是,每个学生(当然还有每个国民)从一开始就建立一种合理的信用档案机制,作为高校招生时的参考,而绝不应该像黑龙江省的那种简单的加分的做法。当然,信用的建立,道德的弘扬,恐怕还是主管部门首先做到,或许这样才能避免这样一种情况的出现:为什么主管部门某些政策的制定公布,选拔的结果,每每引起人们的“联想”、“想象”,我想这一现象,倒是值得相关部门本身需要自省和反思的。(赵普光 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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