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绝不能把新闻发言人武装成“太极高手”“灭火队长”,更不能让“二把刀”来应对复杂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改革举措频出,引来公众点赞。日前全国3281名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公布,被誉为法院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进展,更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举措,以致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5周年活动上乐观地说:“媒体可以打打电话替我们查查岗。” 然而媒体的查岗结果让人大跌眼镜——记者随机拨打的30个电话中,有9个无人接听(相关报道见本报10月15日第十二版)。 有人曾如此形容此次公布的法院新闻发言人的规模:不仅在国内部委中,在世界也属罕见。然而现实提醒我们,如果没有接听速度之快、回答质量之高,哪怕公布再多电话,也是“聋子的耳朵”。 这样的结论并非主观臆断,前车之鉴屡见不鲜。2011年4月25日,云南省委外宣办公布了全省43名党委新闻发言人的电话,在他们就任第一天,半数以上电话无人接听。《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颁布一年之际,有媒体调查新闻发言人履职状况,结果同样让人失望:65%新闻发言人电话无人接听,其中两个部门的号码还是“空号”。 近年来,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司法部门,倾力打造“阳光政务”“阳光司法”,其改革精神固然可嘉,可是往往忽略了改革步入深水区,若要取得突破,必须要有全国上下一盘棋思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就仓促上马,效果令人堪忧。 早在2006年9月,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正式建立。2009年5月,最高法明确新闻发布会实行月度例会制度,为推进司法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从记者“查岗”情况看,一些基层法院显然没有跟上最高法的改革步伐,离公众的期待尚有不小的差距。新闻发言人名单已经公布3天,居然还有法官不知道“上级报的新闻发言人是我”,更有甚者,竟然回了一句“瞎打”就挂断了电话。这样的傲慢与偏见,不仅无助于“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公平、公正地行使”,更可能进一步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形象。 最高法近年来以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点,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方式和渠道。除了新闻发言人,还相继推出裁判文书公开、网络庭审直播、设置“公众开放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可是一些司法人员特别是法院工作人员,仍然抱以“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心态应对媒体。新闻发言人三成电话不接听的现象,即是证明。 最高法有关人士表示,以后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这在当前确实迫切,但也要防止陷入以往的培训怪圈。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绝不能把新闻发言人武装成“太极高手”“灭火队长”,更不能让“二把刀”来应对复杂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公布电话,对新闻发言人和法院来说,是压力,更是责任。我们允许新闻发言人说错话,但绝不能乱说话、不说话。司法公开对实现司法公正意义重大,设立新闻发言人是其中重要一环。最高法院长周强曾指出,新闻宣传是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是传播法治精神的载体,是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环节。这样的告诫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入脑入心,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和媒介素养,努力促成法院依法独立办案与舆论监督之间的良性互动。如果面对媒体动辄“推挡压”“无可奉告”或者干脆玩失踪,这样的发言人岂不成了稻草人?(苏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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