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的中国道路,离不开社会参与,事关每一个人的福祉。在一定程度上,它就是寻求让老百姓过好日子的现代规则与历史逻辑。 今日中国,快速城镇化的宏大叙事里,总能见到“城管”的身影。现代城市离不开这支执法队伍,然而,城管执法屡屡面临的困境、被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趋向,也反衬出在法治语境下加强城市管理创新的紧迫。在近期读者投稿中,都不约而同关注了这一现象。现摘编三篇,与大家分享。 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继续分享你身边的法治故事和由它托起的人生梦想。 ——编者 综合执法,重心真正下移 张 炜(城管当事者) 我是个老城管,部队转业后一直从事城管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如何避免推诿扯皮、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是行政执法单位一道难解的心结。 “刘老板,你这里的环境得维持好”“老王,别出店经营”……作为洪城商圈城管执法队员,我上路巡查时常对占道、出店行为进行规劝,劝服教育店主是我每日苦苦为之的必修课。南昌尝试组建“大城管”团队后,有力推动综合执法,事情渐渐起了变化。如今,和我一起在岗执法的,除了城管队员,还包括交警、公安、质监等多部门同事。105人的综合执法队,每天定人定岗,日夜坚守严控乱象,执法能力和效率明显增强。 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管理队伍、优化配置执法力量,现在的城管工作已经不同往常,我对城管的未来也越来越有信心了。 温情执法,学会尊重对方 范仁碧(菜农相关者) 我表弟是菜农,常到城里卖菜。以前,他总是哭丧着脸,向我诉说城管人员踢翻菜担、踩烂青菜、折断秤杆等粗暴执法行为,自己敢怒不敢言。后来,表弟笑呵呵地说:“最近,城管的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变。他发现我违反市场规定后,先向我行个礼,再好言好语地指出违法行为,还帮我将菜担挪到可以摆摊的地方。这么多年,我第一次感受到城管把菜农当人看了。” 表弟的话让我十分感慨,换了形象的城管竟会让市民如此欣喜。长期以来,城管作为城市综合治理的执法队伍,不仅饱受争议,而且常与简单、粗暴等形容词联系在一起。如何更好地尊重执法对象,用文明说服人、用法律教育人,考验着城管执法的品位。 作为一线执法队伍,不仅要强化执法程序意识、提高执法素质,而且应在学法、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让百姓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又触摸法律的温情,从而形成良好的学法、执法、守法的氛围。 执法有据,程序也要得当 欧阳兵(马路旁观者) 前不久路遇这样的情景:某医疗经营机构的广告横幅悬挂在店前人行道树间,一名城管人员趁店主忙碌,二话不说就扯断两头,将横幅胡乱一卷夹在腋下,扔进电动车后备箱便绝尘而去。 全国不少城市都在为改善市容环境努力,整治街道脏、乱、差,老百姓举双手赞成。然而,宜居城市不能靠粗野方式来打造。比如那名城管人员,既没有告知也没有协商,只是用简单且粗暴的行动“解决问题”。若换一种方式,先告知对方有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义务,尽量争取对方的理解,即使发生争执,也做到了程序得当。在这种前提下,再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争端,才能真正实现执法有据、以理服人。 执法无小事,对城市管理而言是规范,对公民行为而言是有序。执法要严明,更要着眼于细微处,不因一事之小而简单处置,不因无关紧要就无理怠慢。如果执法人员对小事小情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合规,那么公民还有什么理由不自觉遵法、守法呢?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防伪标识擦亮政务网站
已是最后一篇
-
防伪标识擦亮政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