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嘉靖三年冬十月朔,无极知县阙里郭允礼节之书。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官箴公廉碑,现存河北省无极县勤廉文化中心。公廉碑作者郭允礼,山东曲阜人,进士出身,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任无极知县,为官清廉,大力剪除贪腐衙役,惩治地痞恶霸,深受百姓爱戴。嘉靖三年(1524年)书36字居官座右铭,刻石镶在县衙,引为自警。据考,此碑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公廉碑。 史料记载,公廉学说最早是由曹端提出来的。《明史曹端列传》载,曹端(1376—1434),学宗朱熹,务重实践,被推为明初理学之冠。据清道光五年(1825年)《霍州志》记载,知府郭晟曾向曹端请教为政之道,端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欺。公,则民不敢犯。”郭晟深服其教。“公生明,廉生威”这一明清官吏引以自戒的座右铭则是明朝山东巡抚年富(1395—1464)最早提出。年富为官清正廉明,刚直不阿,在曹端公廉说基础上,增加了“公生明,廉生威”六个字,并刻石警示官员。此后400多年间,泰安知州顾景祥、无极知县郭允礼、浙江巡抚颜检、长安县令张聪贤等相继书刻。 何为公廉,就是公正清廉。公指公正、正直,不偏私;廉指清廉,是为“吏之本也”。公廉说言简而意深,成为明清两代居官的箴规,对考核官员德政产生过积极影响。无极县的公廉碑,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公生明,廉生威”,成为对公廉最为后世称道的经典阐释。 公廉碑首先谈到如何以廉御吏,保持廉洁的从政之道。汉代以前,“吏”是百官之通称,汉时将俸禄400石以下低级别官员称作“吏”,汉以后,吏指没有品级的官员或吏卒。明清时期,吏不再属于官的范畴。以县衙为例,知县、县丞、主簿、典史、训导、教谕等为官,主要负责管理钱粮、户籍、征税、巡捕、河防等。他们人数不多,主要从外地调入,食俸禄,能升迁,正俸之外有恩俸、养廉、津贴等。而管理牢狱、仓库、杂务、文书、档案等各种卒吏为数不少,这些差事多由当地人充任。这些人一无品级,二无俸禄,且升迁无望,固此往往饱食终日,混迹衙门。因此,如何管理这些吏是地方官员的重要职责,而自身廉洁、率先垂范就显得很重要了,“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则吏不敢慢”。 其次,公廉碑谈到如何“以公服民”,以史为鉴,当知民心可畏。只有“以公服民”,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和拥戴。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国以民为本,君以民为本,吏以民为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民心所归,大事可成,民心所离,立见灭亡。国之兴亡,常系民心,治国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为官者,事事处处出于公心,勤谨清正,整肃贪腐,自会得到百姓的称颂和爱戴。廉洁则政兴,腐败则政息。“公”是德行,“廉”是根本,二者不可或缺。“从官贵恭慎,立身贵廉明”,处理事务,一切为公,不偏不倚,百姓才能心悦诚服。所以,“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欺”。 公正廉明,是中国共产党立党执政的崇高追求,是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只有公平才会产生清明,只有廉洁才会产生权威。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总书记阐述的“为政清廉,秉公用权”,深刻揭示了廉政与民心的关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想腐的教育警示机制。 公廉碑字字警策,句句药石,通篇聚焦着公与廉,彰显着正能量。它是一篇劝善尚德、扶正祛邪的檄文,也是一篇依法治行与依德治心并重的好教材。(权辉 中共无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让课堂讲坛成为弘扬主旋律的坚强阵地
已是最后一篇
-
让课堂讲坛成为弘扬主旋律的坚强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