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羞辱墙”设得好
发表时间:2015-01-26   来源:长沙晚报

  日前,据媒体报道,由于拖欠欠款,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共广场曝光了拖欠欠款的50名个人和4家企业法人的照片和个人信息,火车站巨型电子屏幕成了一面公开的“羞辱墙”。这些人和企业上榜的原因是他们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

  @魏文彪: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老赖”,法院在公共场所将其照片与个人信息曝光,有利于发动群众举报,发现其财产与行踪线索,从而有利于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得到执行,切实维护相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想看看雪:“老赖”确实可恨,但这样的做法总给人游街示众的感觉,是不是损害了他们的隐私权呢?

  @毕晓哲:早在两年前,最高法便出台了相关规定,赋予了法院借助舆论、运用道德力量对违法者进行良心谴责的权力。人们之所以认为尺度太大,还是因为没有相关细化的标准。所以,我建议应该尽快修订和细化法律,避免让人产生触犯公民私权底线的顾虑。

  @飘零云端:什么是“老赖”,就是明明有偿还能力,却屡次欠债不还。若不曝光他们,难道还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骗更多人么?自己不要脸在先,就别谈什么隐私权了。

  @郭文婧:“老赖”们大多已经是老油条了,曝光或许不会让一些“老赖”脸皮红一下。所以,还是要落实《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该抓的抓、该罚的罚。

  @苗蛮子:曝光只是惩治“老赖”的初始环节,关键在于涉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关联部门,是否参照这个“黑名单”,而形成对“老赖”的“围剿”之势。

  @潮流安卓:上了墙,马上就有“老赖”还账了,这样的墙设置得好,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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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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