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朱慧卿绘(新华社发) 核心阅读 日前,上海交警茆盛泉执勤时被违章车辆拖行,送医后抢救无效牺牲。这起交警因公殉职事件,也让人们将目光投向频发的暴力抗法行为。这类行为如何治理?交警执法怎样加强防护?交通文明又该如何提升?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连年增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频发,而司机抗拒交警执法的情况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每年发生司机抗拒执法的事件达千余起,不少交警感慨“压力山大”。 为何抗拒执法 对暴力抗法后果认识不足,不少司机认为法不责众 在看守所内,驾车拖行执法交警茆盛泉致其死亡的肇事司机孙浩杰,对惨剧的发生非常后悔。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此前经常驾车经过事发路口,习惯在直行道上直接左转弯,“平时很多车都是这么左转的。那时候我觉得交警的执法有问题,有抵触情绪。”“如果可以,我宁愿今天都没有出过门。” 在日常生活中,像孙浩杰这样心存侥幸的司机并不少见,他们认为轻微的违法行为无关紧要,有的还把执勤交警的转身瞬间,当作是违反交规的绝佳机会。 “有的驾驶员为赶时间,到路口时会强行插队,红灯停车时越过了停车线,有的人甚至逆向行驶。”从警18年的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警支队二中队民警徐伟巍说,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违法行为。他说:“赶时间的心情我们也理解,但绝对不能成为违法理由。”偶尔违章司机会逃跑,徐伟巍至多“私底下发发牢骚,希望下次抓住他进行处罚”。 25岁的学警胡骏杰与茆盛泉在同一岗组,去年夏天开始到警队实习,大概每个月都会看到两三起违法驾驶员推搡交警的场面。胡骏杰纠违时,也碰到过态度蛮横的司机和行人。 从业多年的上海出租车司机朱师傅坦言:“明显感觉车主变得更急躁,习惯性地争分夺秒。有些人遭遇民警查处时,还会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 “从交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来看,抗拒执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他们对交警执法管理活动的意义理解不深,对其本身的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只要触及自身利益,就认为是警察找事,直接迁怒于规则和执法者。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则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 执法是否偏弱 “扣分罚钱”太过单一,建议强化法制教育、参与协管 据统计,截至2014年,上海本地机动车保有量为304万辆,同比增幅为7.2%;经常出入上海的外省市号牌车辆也以每年10万—15万辆的速度递增。 上海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家组组长柴俊勇认为,与驾驶员数量激增的情况相比,文明驾车、依法驾车的宣传教育显得不足,许多驾校光教了驾驶技能,却忽视了交规教育。“交警的道路执勤,既是在执法又是在保护每一个人,驾驶员应该心怀敬畏,不把他们当回事就是不把法律当回事。” “严格执法才能遏制‘任性’。”柴俊勇建议,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善于执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设备,提高执法能力。另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处罚方式要与时俱进。用好法律武器之外,加强法律教育,改变“扣分罚钱”的简单执法,可以让违法者参加法制学习,或者参与交通协管。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实现有法可依。 执法是“强”是“弱”?要从相对人的行为来看。与交通违法相比,抗拒执法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最多是扣分、罚款或行政拘留,而抗拒执法不光要承担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如果引发严重后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加强防护 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民警伤亡优抚待遇 面对茆盛泉的不幸,胡骏杰说:“有些人认为如果执法时不那么较真,这场事故或许就可以避免。但我们既然穿着这身制服,就必须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交警应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据了解,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了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专章部署公路勤务,对交警执法应急处理作出了规定。 即便如此,执勤交警遭遇意外的事情仍有发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钱宇彬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肇事者的抗拒执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透露,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民警的巡逻执勤、纠违、事故现场先期处理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各种安全防护教育。 从严治警,也要从优待警。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专家介绍,去年年底,公安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伤亡优抚待遇进一步提高。针对公安民警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的职业特点,《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 在茆盛泉的送别仪式上,上海市民沈老伯自发前来。他呼吁:“市民出行一定不能漠视交通法规,不能漠视人民警察的生命。”(郝洪 张洋 吴心远) 链 接 上海拖行交警致死案 嫌疑人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今日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驾车拖行执法交警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孙浩杰批准逮捕。 3月11日17时26分许,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二中队民警茆盛泉在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纠处一起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员孙浩杰不服从指挥,并驾车将其拖行。随后赶到的交警将孙浩杰截停并当场控制。茆盛泉头部着地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30分许过世,年仅32岁。(记者 郝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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