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新华社记者董建国 潘强)13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作为曾经的央企“掌门人”,蒋洁敏本应履行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责,但却滥用职权,把企业当“家业”,把自己当成“任性老板”,这种思想观念的错位值得反思与警醒。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落马的国企负责人中,不乏错把自己当“任性老板”的典型。他们权欲观念膨胀,利用国有资本雄厚、行业优势明显等特点,在企业收购重组、招标投标、投资入股、股权转让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将国家资源和国民财富当成自己的私产,大搞“一言堂”,诸事“一把抓”,利用职权靠山吃山、吃里扒外、损公肥私,有的甚至沦为贱卖国家资产的“败家子”、监守自盗的“守门人”、无法无天的“土皇帝”,从中谋取违法利益。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国企领导错误的“任性老板”角色定位必然为贪腐埋下祸根。记者梳理国企落马高管案例发现,往往查出一人端出一窝,一棵“烂树”寄生多条“蛀虫”。例如,中央巡视组发现,中国联通有的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一些私人老板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华电集团存在违规支付并购款、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绝不是任何个人的私产。一些国企负责人本应只是资产管理者,却利用公权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这不仅暴露出他们自由裁量权过大,决策权、执行权甚至人事权、财权集于一身,缺少有效监管的制度漏洞,更折射出他们底线失守、道德堤坝崩溃的现实。
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会产生极其严重的经济危害和政治危害,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今年,中央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坚决肃清那些“国企蛀虫”,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住制度漏洞,坚持找病根、治病树、拔烂树,加大治本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而作为国企负责人,面对新形势,自身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切实做到心有所守,行有所戒,不能当错位的“任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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