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据称,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结合实际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
周末小短假+带薪年假+黄金周……照此趋势,人们的假日将愈益增多,这本是一幅多么美好的休闲度假图景。然而,消息一出,却再次掀起了公众舆论的波澜——
民企员工说:连双休都没落实,还谈什么带薪年假?那都是公务员的福利!
乡镇公务员却不高兴了:哪来的带薪休假?周末加班,抗旱防汛维稳,连春节大假也不得休,说来都是泪……
也有机关人员吐槽:人人都要求进步,领导都不休,咱小兵怎么好意思休年假!
都说国企执行得好,但国企员工也叫苦:动不动大干一百天,休假容易,但年终全勤奖没了,敢休吗?
从最早1991年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提出“带薪休假”的制度,距今已20多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也已7年有余,但是,谈起带薪休假,几乎各行业的人都满腹牢骚。而人社部的一项调查称,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50%,也旁证了这一制度的低满意度。
一项事关全体民众福祉的制度,为何迟迟难以落实?首先或许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制约,当许多人为着饭碗苦苦奔忙时,某些权益诉求自然无暇顾及;更重要的在于,遍阅各种有关带薪休假的法规制度,大多缺乏实施细则,难以展示制度的刚性约束。所谓“鼓励”的说法常流于表面,即便法律赋予职工的休假权益,用工单位若违反后怎样处罚,也多无相应的惩处措施。当用人单位任意侵犯员工权益只需付出很少成本乃至“零成本”时,对制度的敬畏自然无从谈起;当然,观念滞后也是影响制度落实的因素。怕被炒鱿鱼,怕影响升迁,怕降低收入等等,看似不得已,实则也反映了劳工权利意识的淡薄。
显然,要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实有必要对之前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番全面的梳理和审视,为何原有的法规成为“镜中花”,看似美好却照不进现实?为何明文规定的制度变成“纸上福利”,症结何在?是缺少严格的事后监督还是规定本身弹性太大,或存有漏洞,令执行者有空隙可钻?无论如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实施7年多,却至今仍在“落实”中,这本身便值得认真反思。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无论双休还是带薪休假,民企尤其是中小企都是绕不过的难题,目前这些企业实施此制度的极少,而其员工却占着全国劳动力的八成以上。可以说,如果不能解决这些企业员工的权益诉求,那么,所谓的带薪休假便可能成为某一阶层的特权或特殊福利。因此,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时,民企须作为政策的重要关注点,这既需要劳动检察制度的跟进,更需在税收、减轻企业负担等多方面有具体举措。尤其可考虑用税收杠杆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带薪休假制度。
落实带薪休假或周末小短假,并不仅仅是发展旅游经济的需要,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后人们对健康和更高素质生活的必然追求。因此,我们应从更高的视野审视带薪休假制,并强化其法规与制度的刚性约束,从而营造出一个更舒适更美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作者: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 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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