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视剧《琅琊榜》的火爆,一个惯常的桥段再次出现了——改名。据媒体报道,安徽、江苏、山东等地已经就琅琊阁的归属权打得不可开交。
11月11日,安徽滁州网消息称,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的“会峰阁”,改名为“琅琊阁”。网络流传的“琅琊阁”换匾图片中,琅琊阁三个大字落款竟写成了“苏轼”。而南京人的动作更快。早在9月19日开播之后,就有微信文章指剧中的“金陵”就是南京,其中的“琅琊山”“琅琊阁”就在栖霞山附近。
也许争相改名字的管理者和《琅琊榜》的读者有代沟,他们或者不了解这并非是一部写实的历史剧,而是一部无关真实历史的网络红文,作者海晏只不过是顺手拈来了一个地名。没想到,却成为各方争抢的焦点。
这样的桥段,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了。比如之前雷人的“哈利路亚山”风波,西门庆故里之争等等。每当改名风波骤起,批评者总会拿文化作为反击的利器。但实际上,这宛若打在棉花上的拳头,绵软无力,而改名者依旧我行我素。
论战与讲理并不是遏制改名冲动的好办法。问题的核心在于增加决策的成本,以限制管理者的政绩冲动。让一些管理者尊重文化难,但让他们守法则更容易。所以这紧箍还要靠法律来套。
各地都有相应的地方地名管理条例。根据相关规定,地名的决策机制是归于地方政府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地名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分类、分级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而按照目前还在实施的1986年版《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地方地名的申报与许可是由地方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本级政府审核后,由上一级政府审批。以地级市襄樊改名襄阳为例,这次改名就是由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
翻看以往改名案例发现,一些地方改名时并没有提请人大表决,也没有召开听证会作为支持。实际上,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的相关管理条例都对尊重民意作出了充分考虑,如上述提及的1986版《地方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即含有“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一项;而在广东省的地方条例中亦提出“尊重群众意愿,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既然从中央到地方都考虑到了民意,那么就要将其落到实处。所以在改名时举办听证会或者提请人大表决,二者应该择其一。否则,对民意的尊重就难以落到实处。
而提请地方人大表决是否改名则是更好的方案。地名修改关乎一地文脉传承,地名所承载的文化意涵属于所在地的全体人民,是人民的共同记忆,也是乡愁的重要部分。这一事关全民的重要事项,应从行政机构决定转为由人大表决。而人大表决相较听证会更严谨、更庄重,匹配与地名修改这一事项的重要性。(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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