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人、关键在担当。2015年,中央纪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始终坚持“好干部”的标准,推进组织人事制度创新,严格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明确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提名考察程序,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年来,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中组部做好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工作;会同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做好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制定下发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
中央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只是增加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的权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大池子”里,依靠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齐心协力,真正把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监督执纪问责的优秀干部选出来,全面统筹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一年来,中央纪委机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系统内外选调一批工作骨干,充实力量。通过公务员考录、遴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和公开招聘等方式为委部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补充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强化组织推荐、考察、使用干部责任,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破除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问题,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干部中提名领导班子人选。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锻炼、培养和考验干部。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把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放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历锻炼。
通过探索中央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调整,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干部工作中,坚持“全覆盖、分层次、抓重点”,探索“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调研和干部考察方式,集中调研走访各厅部室局和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同中央企业纪检部门交流座谈,对各省区市纪委班子进行走访。结合调研走访摸底掌握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结合干部集中培训,通过座谈交流、个别约谈、群众口碑等途径熟悉干部、了解情况。督促省级纪委开展“三转”回头看和整改,防止职能发散现象反弹。
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培训机构全年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8万余人。培训内容上,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等作为重点,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方式方法上,增加问答式、座谈式、模拟式等培训方式,开设“学员论坛”“学思践悟座谈会”,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防止“灯下黑”
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全面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中央纪委高度重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和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坚持凡提必核、凡调必核,对拟提拔人选、拟选调人选均进行重点核查。2015年,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共取消了9名中央纪委机关局处级领导职务人选和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厅局级领导职务人选的提名考察资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通过走访调研、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干部表现情况,对能力不适应、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意识淡薄、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在深入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组织调整。3年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记者 姜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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