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充分说明要遵循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期待,在绿色发展上彰显执政担当。
一是坚持理念先行、顶层设计,推动“改革路线”不动摇。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治国理政国家战略,一系列保障性法律、法规得到发布实施。但从具体实践来看,仍然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设计。下一步,建议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促使全社会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二是立足资源底限、确定发展上限,严守“保护红线”不逾越。各级领导干部在做关于生态的决策时,要“先找资源环境底限,再定发展目标上限”,切实履行好生态和资源保护职责,留下绿水青山的“终身政绩”。滨州市地处黄河三角洲开发的主战场和中心城市,生态定位和环境特征决定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两者之间平衡协调的重要性,不能像“踩跷跷板”一样,左右轮流起伏。几年来,我们提出并坚持“注重资源环境、坚持生态发展”,着重强调GDP的“含金量”和环境的“承载量”。决策中,明确环境质量的底限、资源利用的上限、生态功能的基线,实行“一条红线”对空气、水、土壤等多种要素,和山、河、林、田、湖等多种类型的“全覆盖”,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完成减排任务,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惜环境。
三是厚植绿色根基、补齐生态短板,扭住“价值金线”求双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本身就是一种发展。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不走粗放发展老路。一方面,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滨州市2015年进出口总额实现81.4亿美元,增长12.7%,增幅居全省第二;实现对外投资3.77亿美元,增长228%,增幅位列全省前三,15家企业到国外开发资源、投资设厂、开展并购。另一方面,要加快转调创,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滨州市关闭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700余家。此外,连续8年坚持“林水会战”,林木覆盖率从22%增加到目前的32%,平原绿化面积名列全国首位。2015年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检查,再次获得第一名;主要大气污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分别改善8.5%、8.9%,蓝天白云天数达1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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