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国字号”光环借机敛财——“山寨社团”乱象当休
发表时间:2016-03-20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首批203家“山寨社团”名单,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上榜,涉及医疗、教育、餐饮等多个行业。

  何为“山寨社团”?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这样概括其共同特征: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离岸社会组织。

  詹成付表示,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境外组织进入中国内地开展活动。其中,多数组织是由内地居民到境外注册登记组织又回内地开展活动。这些山寨协会披着境外登记的外衣,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却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表示,这些“山寨社团”往往会选择较大的场所开展活动。同时,还邀请一些知名人士参与活动,借此提升可信度。

  “凡是拉虎皮做大旗、打着政府名义开展活动的,十之八九都有问题。”詹成付表示,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府部门一般不会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也不会出席社会组织开展的颁奖、盛典、评奖等活动,“民政部一而再、再而三地下发通知,绝不允许社会组织打着政府机关的旗号举办各种活动”。

  根据民政部披露的首批“山寨社团”名单,记者以询问入会条件为由联系了“中国科学家协会”。其工作人员称,目前暂时不予以办理入会申请,建议“半个月后再来咨询”。当记者询问该协会的主管单位和注册地时,对方则以暂时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回答。在官网上,该协会称是“由全国各界优秀科学工作者联合组成的学术组织”。

  记者调查发现,命名为“中国科学家协会”的社团不止一家。而“中国科学家协会”在民政部并没有备案记录。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某省范围内的协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的备案,方能成立合法的协会,而如果冠以“中国”字头的协会,则必须由民政部备案,否则该协会组织就不具备合法性。

  “目前我们掌握的山寨协会在200个以上,但通常一个山寨协会的敛财手段被识破后,又会重新换个头衔名称继续活动,哪个牌子好用就用哪个。”詹成付说,这些山寨协会敛财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李鬼社团’非法活动乱象频发,说明在社会变革时期,对社会组织从登记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还有不完善之处,让一些企图非法牟利之人有空子可钻。”詹成付说,需要多策并举,让“李鬼社团”寸步难行。

  在詹成付看来,政府部门有4个方面可以作为:第一,健全法制,尽快将境外非营利政府组织纳入法律监管范畴,确保这些组织到境内开展活动,必须要经过许可或备案。第二,要加强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要让社会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这个组织是真还是假。第三,政府要主动出击,对现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履行职责。第四,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政府部门综合监管的合力,有力打击这些组织的非法活动。(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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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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