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临近,关于旅游的话题又多了起来。但人们讨论最多的是“去哪玩”或者“怎么玩”,少有人提起“出游应该注意的文明事项有哪些”。
有人认为,文明是自然而然的事,到时候就会注意,用不着时时挂在嘴上;有的人则根本不把文明当回事,连想都不想。干了不文明的事儿,有的人会自省,有的人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
文明是一种习惯,不文明也是一种习惯。习惯有好坏之分,怎样把坏习惯变为好习惯?这里有两个层面。一是“自我约束”,即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意识。人们总是将文明与素质挂钩,这种关乎“脸面”的事可不是小事。当你因为扰乱景区正常秩序而遭人白眼时,脸上是否会臊得慌?当你因为在景区做出不文明举动而被制止甚至处罚时,心情有没有不好受?脸面一旦丢失,金钱、自由就可能不保。在做事之前,我们应该想想后果,既为自己想,也为他人打算,更为景区、城市乃至国家的形象考虑。
二是“外力作用”,即加大对旅游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都对游客的旅游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让其落到实处,才能充分发挥效力。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说明,游客如果因不良行为而上了“旅游黑名单”,不仅会影响到再次旅游,更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一次违规,处处受限。就是要用强硬的措施与严格的制度,让旅游者“长点心”。
加强文明旅游建设,既要求游客遵守秩序、规范行为,也需要景区维护秩序、加强引导。《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深化文明景区创建工作”,注重改善景区硬件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为游客游览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利的条件,以其良好环境塑造人的文明行为;加强对景区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优化管理、文明服务,以自身文明带动游客文明。
旅游者要培养文明习惯,景区也要如此。景区如果一味纵容不文明现象,损害其他游客的利益,就必然付出相应的代价。2015年10月,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决定,取消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原因包括“环境卫生脏乱”、“服务质量下降严重”等。这为其他景区也敲响了警钟:游客的文明行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良好的旅游体验,既然景区不遵规守纪、管理混乱,又怎能对游客有过多要求呢?
习惯的培养有一个过程,过程的长短决定于努力的程度。期待“五一”旅游彰显努力的成果,让文明成为旅游标配,在文明旅游中创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新高度。(马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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