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暑期旅游”系列评论之二
《围城》中有句话很值得玩味:认识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和他(她)去旅行。在旅行中,或是因为舟车劳顿的疲累,或是因为陌生的环境,抑或是因为完全放松下来,那些平常生活里隐藏得极好的情绪会不经意地爆发出来。
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暑期旅游。美景佳肴自然使人流连忘返,一些国人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也确实让人非常反感。飞机上高声喧哗、乱插队不顾他人感受、不经他人允许随意拍照、在海滩上乱丢垃圾……近日,一名中国女游客在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免税店,因信用卡遗落掌掴华人女店员两次,被当场制伏,随后机场警察局以攻击罪名将其逮捕关押。
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代价。当然这位女游客应该很庆幸,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受到法律法规惩处之后,还可以继续生活;有些时候,在特定的环境下,自己不遵守人类的规章制度,或许就将体验“自然法则”带来的苦痛,而“后悔药”却花多少钱都买不来。
也许有些人在日常生活里,自由散漫、作威作福惯了,外出旅游仍然要像“土皇上”一样,什么事都由着性子来;也许有些人在平时工作中,默默无闻、受辱挨骂多了,外出游玩必须得多刷“存在感”才行,任何事都得抢着来。说到底,不文明的旅游现象只是一些人平时生活的映射而已。对这些人来说,因为潜意识里有对规则的漠视,对他人权利和法治的漠视,才有冲动之下的种种不良举动。人人都插队,我不插队就吃亏了;墙上已经有很多刻字,我再留下个“到此一游”也不为过……只要有一个人率先打破底线,便会有更多怀着“从众心态”的追随者。如果大多数人都有良好的自律能力,具备一个文明国家公民的素质,各种不文明行为或许就能少一些。
道理说明白后,还得有章可循。8月2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当然,扎好外在的笼子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还需要念好内心的“紧箍咒”。只有坚持道德教化与制度建设并重,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著名作家梁晓声曾用四句话来表达他对“文化”的理解: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这四句话中蕴含的道理,或许正是文明旅游的要义:素质、自律、规则、体谅。各位在暑期游玩出发之时,别忘了带上这四句箴言。(年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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