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城建要少搞“大工地”多搞“大合唱”
新华社长春9月27日电(记者张建 高楠)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将城市建设纳入了法治轨道,加大了执法力度和管理水平,赢得了百姓支持和拥护。但施不完的工,修不完的路,建不完的高架桥,数不清的工程车辆……一搞城建就把好端端城市变成尘土飞扬的“大工地”,仍是当前不少地方搞城市建设的真实写照。
一些地方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虽然是为了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但改造工程方案事先并未广泛征集民意,工程实施前也未广泛告知群众。一些工程现场秩序混乱,一些刚修完的路又要重新扒开,一些完好的路边石和地砖要更换,一些刚刷好的墙需要重刷,这不仅给百姓出行造成不便,甚至导致部分群众怀疑工程背后有猫腻。这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是好事,但好事更要办好,不能不在乎百姓的感受。决策者和有关地方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尤其要加强调研、吸收民意,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同时,在决策的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利用各种手段把规划、施工信息等广而告之,最大限度争取百姓的认可和理解,避免“费力不讨好”。
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仅靠搞“大工地”式的突击建设是远远不够的,有关地方需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在广泛吸收民意基础上制定长期规划并严格执行。同时,有关部门需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规范招投标程序,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严惩工程腐败行为。
政府做好事也要走群众路线,有必要躬下身来,告诉群众我要做什么,怎么做,把利弊得失摆清楚,让大家明白这个事的边界和预期。唯有如此,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把城建工作变成百姓参与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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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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