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调查组组长陆琼,代表调查组通报了调查情况。调查组经过现场踏查、查看资料、访谈工程参与者等,并进行论证和综合分析,最终认为:“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的各项手续程序合法,相关单位资质合格,工程基本达到抢险加固的目标。但是,工程中使用的“三合土铺平夯实”(即“抹平”)措施,对该段长城自然、古朴的历史面貌造成了严重影响。
调查组认为,辽宁省文物局、绥中县文物局、绥中县长城文物管理处有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设计单位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未按照国家文物局、辽宁省文物局文件要求,细化防渗排水的具体做法并提供相应设计图纸,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跟进指导不够;监理单位辽宁文博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把好工程技术关;施工单位大连市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故宫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洽商文件并报备的情况下,实施了大范围“三合土铺平夯实”施工,并且存在施工粗糙等情况,在部分段落三合土中存在少量添加水泥的问题。
调查组建议国家文物局责成辽宁省文物局,重新组织专家全面查找涉事长城段存在的问题,初验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进行竣工验收;同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向媒体坦言,在这个工程中,“我们在审批过设计方案之后,后期的跟踪监管检查都有缺位”。“还存在着检查缺位,工程完成已经两年了,初验也没有报告给我们,这个方面确确实实做得有问题。”他明确表示,国家文物局对于出现的问题与自己的责任决不回避。国家文物局已接受调查组的建议,针对此次事件反映出来的部分长城保护维修工程中存在的方案设计深度不足、保护理念未落实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将此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向全国通报,以引起长城沿线各地的高度重视,引以为鉴;同时,督促长城沿线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正在实施的长城保护维修项目进行排查,并将长城保护维修项目抽查作为正在开展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的一项工作内容。
对于公众关注的工程中使用水泥的问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工程规划所所长、调查组成员乔云飞介绍,经过现场踏查,发现在陡坡的部分地段有少量使用水泥。他说,根据相关规范,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中,尽量使用原材料,但“在实验成功的基础上,允许谨慎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他解释,长城修缮中,是不能使用纯水泥的,但作为添加料,按实验成功的比例使用,“可以有效提高传统材料的早期强度”。在清朝至民国时期的长城修缮中,已有使用水泥的情况。
对于用于长城修缮的“三合土”的寿命,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总工程师、调查组成员付清远介绍,具体年限要看所处的自然环境。他举例说:“倒塌的古建筑,三合土的地面暴露在外,三五年也只是表面风化。现在保存下来的三合土有几十年也有上百年的。”
记者快评
为坦诚点赞
此次“抹平长城”事件,从首次曝光到27日国家文物局公开调查结论,剧情多次反转,个中原因不明,不便妄议。但是,记者要为国家文物局此次反应速度之快与态度之坦诚点赞。
20日事件被媒体报道,22日国家文物局派出调查组,27日向媒体公布调查情况,这个节奏不可谓不快;面对调查出的问题,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并知错就改,责成相关单位重新审核,同时引以为戒,主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排查,这种态度不可谓不诚恳。
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把文物保护当成“事”了,破坏文物的事情屡屡通过自媒体被曝光,再经由各网站转载而传播。这种提醒警示,对文物保护工作和文保工作者来说,是件好事儿。全国各地那么多文物,尤其是大量的散落田野的不可移动文物,仅靠人员十分有限的文物工作者去守护,难免捉襟见肘、力所不逮。正如此次事件,公众的关注促使政府部门反省,在文物保护工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和更加精准的管理。(记者 李韵)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把故事讲好——三谈破解编剧难问题
已是最后一篇
-
把故事讲好——三谈破解编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