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不可“消费儿童”
发表时间:2016-10-21   来源:光明日报

  【文化评析】

  近日,《小戏骨白蛇传》在网上走红。这个以《新白娘子传奇》为故事蓝本的微型电视剧,在湖南卫视电视剧频道和腾讯视频播出后,好评与点赞迅速占领了各大社交网站。截至目前,该剧在腾讯视频上的点击量已达1.8亿次。对于年龄6岁至12岁的“小戏骨们”的表演,不少观众拍手叫好。

  客观来看,这部剧不论是内容翻拍还是表演设计,都是成功的,其巧妙地抓住了老、中、青三代人的关注点,并恰到好处地与商业结合起来,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但是,笔者点开腾讯视频,《小戏骨白蛇传》只能试看一集,若想观看另外四集,必须要成为会员。在1.8亿点击量的背后,有多少观众为了看“小戏骨”成为会员?这难道不是过度“消费儿童”吗?

  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参与广告代言。今年年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尽管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约束影视剧中未成年人的表演,但从这些政策不难看出,不论是电视节目还是广告,都在避免“消费儿童”的情况出现,这同样应该是影视剧的制作伦理。

  《小戏骨白蛇传》让一群孩子进入成年人的世界,努力去理解、揣摩、模仿成年人的爱恨情仇,有悖于他们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当成人习惯于用自己的眼光去审视孩子,且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审美趣味强加于他们时,就会过早地将儿童成人化。此次《小戏骨白蛇传》取得如此高的关注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世俗化的题材。有观众在网上发帖称:“就是为了看一群小孩儿演绎爱情,为了看10岁的小孩儿是如何生出许仕林的。”这样的关注,实在是“猎奇”。

  据了解,目前《小戏骨西游记》《小戏骨花木兰》等正在筹拍中。《西游记》《花木兰》是我国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也是家喻户晓的故事,这样的题材当然多多益善。笔者担心的是,这会引来更多的影视制作机构的刻意模仿。若制片方只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价值,今后电视荧屏上就有可能出现《小戏骨还珠格格》《小戏骨甄嬛传》等,让涉世未深的孩子模仿“一入皇宫深似海”的宫斗戏。

  童年是塑造一个人价值观的重要阶段,成人基于商业诉求的利用和消费,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因此,影视剧翻拍必须要严格把关,不能沦为消费儿童的商业大赛。如果翻拍真如《小戏骨白蛇传》主创所言,“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传统文化”,为小演员量身定制一部匹配他们成长阶段和心理特征的电视剧,岂不是更好? (牛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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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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