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摔倒了,你会去扶吗?如果现在来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会迟疑。
不过在笔者的记忆中,此前情况并不是这样。4年前上大学时,一次放寒假回家,在贵阳火车站坐自动扶梯往下走,站在最前面的一个女孩,大包小包提了很多东西。扶梯一路平稳,谁知要到出口时突然来个急停,然后异常加速。女孩猝不及防,一下摔倒在扶梯上。更危险的是,她的头发很长而且披着,已经缠进扶梯底部的齿轮里。
前面下扶梯的几个男人一扭头,喊了声“哎哟”,一个箭步过去扶女孩,有的还帮着从齿轮向外扯头发。这时旁边一个大姐用方言大喊:“都是死人啊,把梯子停倒撒(停好)。”笔者和其他站在扶梯上的人,赶紧到处找红色紧急制动按钮。不到几秒钟,扶梯停住了。女孩除了头发被扯掉一绺外,没受其他伤。她连连向那几个男人和大姐鞠躬道谢。显然,他们并不认识。
笔者相信,那几个“哎哟”一声便冲上去救人的男人,和那个大骂其他人“都是死人”的大姐,他们的言行都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是在看到别人处于危险时的本能反应。就像孟子说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孩子们都会背的“人之初、性本善”。
不过,先天因素固然重要,笔者更相信这和一个人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和环境影响有关。笔者小时候在南方一个小山村生活,乡亲们读书不多,还挺迷信,相信万物有灵,春种秋收都会祭山。由于交通不便,时不时会有外地的货郎到村里卖一些镜子、玩具等物品。到了傍晚,他们要在村里找人家歇脚。到了哪家,村里人几乎没有推脱的,都是好吃好喝招待着。久而久之,那时候很多货郎都喜欢在我们村歇脚。大人在做,孩子在看。同情别人、帮助别人也就成了村里一辈辈人传下来的“下意识”。
所以,人们“下意识”产生的良心、同情心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传承来的,它更需要后天社会环境的呵护。
近年来,“扶人被讹”、老人倒地后因无人施救而遭遇悲剧等事件不断出现。当很多人开始收起自己的“下意识”,转而先看看有没有自证清白的证据时;当很多人开始探讨“扶还是不扶”或是“不扶为何有理”时,这本身就说明我们在舆论引导、社会环境塑造等方面出了问题。
一方面,媒体不能“想当然”“下意识”。依靠拼接、想象得来的结论难称真相,只能引发一个个新闻反转。这不仅消费媒体公信力,更会损害社会道德根基。媒体的任务,应该是新闻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而不是先入为主,依靠思维定式进行“下意识”的道德审判。
另一方面,社会健康环境的塑造与法制保障分不开。《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各地不断实施的“好人法”,都在探索解决面对急难时人们“无人敢救”“无人会救”的尴尬困局。
这一过程中,我们更需认识到,法制的作用往往是“兜底”,道德人伦和世道人心才是社会根基。“筑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组成的教育系统久久为功。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公众的基本操守,当帮人救人的方法成为基本常识,在别人摔倒时,我们还会迟疑吗?(彭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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