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点并校”仅仅是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内的特定任务,一旦社会结构性因素发生改变,需要让位于“重建”“新建”“拆分”“保留”以及“改造”等多重调整逻辑
近日,四川凉山“天梯小学”的孩子们有了新的上学路,一座用钢管架设的阶梯代替了“藤梯”,更加安全便捷。和“天梯小学”一样,许多偏远农村的艰难上学路牵动人心,有人将之归结为政府撤点并校的结果。不过,在下此断言之前,必须全面理解我国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内在逻辑和战略属性。
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深层动因十分复杂: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了社会学龄人口数量,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加速村落人口自主流动的同时,导致乡镇与行政村落的锐减;另一方面,村落不再是铁板一块,同质性被复杂的村落社会分层所取代,追求更高质量免费义务教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公开诉求,加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项目的实践内涵固化为“撤销”与“合并”,因此被普通公众单向度理解为“撤点并校”。
“撤点并校”仅仅是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内的特定任务,一旦社会结构性因素发生改变,“撤点并校”很可能需要让位于“重建”“新建”“拆分”“保留”以及“改造”等多重调整逻辑,因此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本质上具有五重战略属性。
首先是内涵丰富性。“增建”“拆分”“复校”等多种形式都应是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内在要义,而必要且合理的“撤点并校”同样应被支持,不应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甚至“谈撤色变”。
其次是历史长期性。长期性指布局调整将作为一种常态的教育公共治理策略,追求教育质量与教育效率总体上的趋优平衡。
第三是过程反复性。布局调整由多重要素共同交互决定,如人口特征、地理环境、民族习惯、经济发展、社会认同等。决策者不得不考虑各种要素对于布局结构调整的相关系数和策略治理,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分类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等政策因素如何影响学校布局等。科学合理的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绝不可能一劳永逸。
再次是程序公正性。要真正实现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与社会结构特征大致匹配的治理目标,必须首先确立调整工作的程序公正性。通过利益当事人最大化参与调整治理的实践过程,做好包括意见征集、决策治理、公示备案、核查监督、反馈调整、责任定位等程序工作,为布局调整广泛凝聚共识,奠定公共治理的基础。
最后是价值优先性。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价值本位是“以生为本”,要使每一位在不利成长环境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能在标准域范围内接受与其他地区大致相同水平的优质义务教育。十年来主要强调“效率优先”的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下一步需要加快内在价值战略重心的转移,确定以“底层”为先的价值目标,真正凸显“差异补偿”和“个体关照”。(李涛 作者为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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