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既实又虚,既宏观又具体的工作。这种属性决定了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必须见人见事见精神,方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保持常态,维持长效。
见人,就是要有人抓,有人管,落实到具体人身上。首先,见人须从领导抓起。领导是普通干部的风向标,是基层民众的效仿对象。没有领导的清醒认知和高度重视,难以有基层管理人员的真抓实干和有效执行;没有领导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难以有普通民众的自觉践行和严格遵守。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级领导是推动创建指标落细落小落实的决定因素,也是打造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魅力的核心要素。其次,见人须抓住违规人员和执法管理人员两头。违规人员是各项创建指标落实不到位的“破窗者”,管好违规人员可以有效避免“从众效应”。执法管理人员是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他们忠于职守可以有效打击各类“破窗者”,实现秩序优良,人际和谐,社会稳定。在市民素质初步养成阶段,没有严管重罚难以有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现实生活中之所以有那么多乱丢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接,除了市民素质有待提高外,最根本的原因是缺少管理,缺少对违规人员的处罚曝光。再次,见人须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必须将优秀典型选拔好、宣传好,依托优秀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体民众参与支持,实现每个人从自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眼前小事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既发挥好创建主体作用,也发挥好市民相互监督提醒作用。
见事,就是要将具体工作、具体事件落到实处,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首先,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难题。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是居民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场所。这些场所硬件建设是否配置齐全、市容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交通秩序是否文明礼让、人际关系是否友善诚信等,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文明城市创建就要在这些方面用心用力,必须在这些具体事情上出实招、用实力、见实效,真正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其次,加强专项整治。要结合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摊点管理、老旧小区专项整治等来教育引导人们知道对错,遵守规章。对于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直至进行处罚纠正;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曝光,直至进行党纪国法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内容要具体,目标要明确,要紧扣创建难题展开。要通过专项整治,让普通民众知道,自己也是文明创建一分子,自己也有责任和义务,绝不能因一己之私而破坏城市整体环境和优良秩序。再次,创新活动载体。要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好媳妇”“好婆婆”、“好老师”、“好学生”、“邻里节”“读书节”等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拓宽市民教育载体,借助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活动不在于多而在于实,不在于规模大而在于效果好。活动内容要明确,标准要统一,针对性要强,参与面要广,以期通过活动激励最大多数人把他律要求转化为自律标准,把外在管理转变为内在自觉。
见精神,就是要在见人见事中渗透价值引领,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第一,见精神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创建始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明城市创建需要建立的首要铸魂工程,必须要融入生活,转入平常,化为日常,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熏陶,在工作实践中自觉践行。要通过深化教育引导人们爱党爱国爱家,通过表彰先进引导各级员工爱岗敬业,通过惩戒失信引领全体商家诚信经营,通过惩恶扬善鼓励人们友善互助,使全体市民在环境熏陶和生活实践中提升素养,感受文明,领略进步。第二,见精神必须借助舆论宣传引导人们树立正确是非荣辱观念。文明创建首要任务是让人们知道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做了能得到社会欢迎和认可,哪些事做了为社会大众所不齿所诟病。这种目标实现离不开宣传引领,离不开弘扬真善美,批评假恶丑,这其中塑造的就是精神价值,引领的就是前进方向。第三,见精神必须体现在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上。这种道德境界提升就是要教育引导人们先人后己、先公后私、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就是要追求友善、崇尚互助,敬老爱幼,扶弱助残;就是要教育引导人们在遇到他人困难时,能够伸出友爱援助之手;在遇到恃强凌弱现象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制止;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服从大局,顾及他人。这种道德境界提升是文明水准的真正进步,也是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的真正标志。(葛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