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关爱保护留守和困境儿童
日期:2018-08-24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到开发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从牵紧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到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相关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获得制度性保障。

  攥指成拳,组合发力。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意味着职能部门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也意味着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护保障不是弱化了,而是加强了。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和国家、民族的未来。不必讳言,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欠账。“他们的眼神中总是流露出不安”——不能让这样的精神状态长久“留守”在儿童脸上,唤醒他们心中的幸福感是我们的责任。应该看到,我国留守儿童数以千万计,再加上为数不少的困境儿童,需要相关部门下大力气、久久为功。

  制度安排需要更健全。目前,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制度设计不胜枚举,但百密一疏,特别是一些环节尚待完善。有学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对困境儿童认定标准理解有偏差,比如规定监护人残疾达到何种级别、儿童残疾达到何种级别,才能认定是否为困境儿童,有不同说法。因此,“应细化困境儿童的认定标准,尽可能全面覆盖需要帮助的儿童,同时要完善困境儿童评估机制和机构,强化困境儿童的发现监督机制。”这一建议极富建设性和现实意义。

  具体执行需要更精准。按照国务院要求,必须完善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换言之,哪个乡村有多少留守儿童,哪个留守儿童有什么问题,都应一一建档。在统一诉求外,不同留守儿童有不同特点,比如家境有异、性格有异,需要像扶贫一样讲究精准,针对每个孩子设置相应方案。

  实施效果需要更明显。去年媒体报道了一起案例,江苏省某村居民反映,自己和妻子都属于盲人一级伤残,想为女儿申请困境儿童保障,但向村里递交申请40余天没有结果。最后历经千辛万苦,在舆论监督下“惊动”了省民政厅才顺利办妥。如果没有媒体监督,当事人不可能遂愿。问题是,一件本该早就办理的事情为何拖着不办?民政部曾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重视不够、进度不快、存在畏难情绪等问题,此非虚言。

  值得一提的是,党中央曾提出要“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办法”。各级部门应该思考,保护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措施实不实、管不管用。

  每个儿童的人生都不能“寄存”,每个儿童的成长都需要关爱,每个儿童的现在和未来都需用爱“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乎家庭,更关乎发展、关乎未来。无论留守儿童还是困境儿童,他们都是弱势群体。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协同合作、用心做事,查缺漏、补短板、还欠账,让笑容重新绽放在他们脸上,每个人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作者:王石川,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员)

责任编辑:杨 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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