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给力” 办事才“得力”
日期:2019-03-26
来源:贵州日报

  制度给力,干部得力,一“给”一“得”之间,构成一种“奋斗—激励—奉献”的良性循环。

  当时代宏图渐次展开,“人”就成为浩瀚海洋里的搏击者。站在潮头浪尖的党员干部,必须以绝对的忠诚和过硬的能力,扬起直挂云天的船帆,架起劈波斩浪的双桨。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修订,正是站在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高度进行的,彰显出强烈的历史担当,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人篇”的“组织图谱”。

  干部选拔,历来是党员干部甚至是群众嘴边“头条话题”。“看你工作这么拼命,也该提拔了吧?”“别灰心,以后肯定还有机会!”不管逢年过节还是日常小聚,亲戚长辈总是围着此类问题问个不停。这倒不是说他们只看“官职”,而是望子成龙心情的自然流露,也是群众心中“正义观”的折射:干得好,理应受提拔,难不成还提拔干不好的人?由此来看,选人用人不光是某个单位内部的事,还连着群众的口碑和民心的冷暖。

  不过,由于干部选拔任用一头连着事业与责任,一头连着荣誉和待遇,在认识不深入、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难免出现“不给力”现象:有的找人“牵线搭桥”才爬到某个位置上,有的私底下“拉票助攻”,有的等着论资排辈“熬干岁月”……假如选出来的人用了不该用的手段才如愿以偿,难免对整个系统形成污染,令那些“实干派”生出“奋斗无用”的悲观论调,不利于热情迸发和才华绽放。

  任何时候,“人”与“事”都形影不离,选人“给力”,办事才“得力”。我们党提倡“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论聚还是用,都需要擦亮选人识人的慧眼之光,来照亮每个平凡却又不可替代的奋斗征程;更需要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去映照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当今中国,深化改革必须劈山开路,乡村振兴亟待跃马扬鞭,脱贫攻坚还得一锤接着一锤敲。如此多的大事难事当头,只有铁肩铜臂的干部才能顶住压力、奋勇向前;反之,那些没有真才实学却居高位的官员,将沦为时代的负担,受到群众痛恨,需要坚决从干部队伍中清除出去。如此,选人用人制度“给出”的动力,将凝聚成党员干部战天斗地的磅礴巨力——党员干部之间见贤思齐,默契合作,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选人用人“给不给力”,一个是看成绩硬不硬,一个是看大家服不服。落到具体操作上,首先就是用人方向“给引导力”。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千帆竞发点起了灯塔,有利于各级部门把组织路线“走正”,党员干部把奋斗步子“走实”,让撸起袖子加油干更有奔头。其次,选人方法“给甄别力”。《条例》指出要“知事识人”“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就是“以日常表现为镜”“以事为镜”照出干部的定力、魄力、能力,把发光的金子挑出来。须知,干部晋升不能临时发力,“走捷径”无异于“走歪路”。同时,工作程序“给公信力”。假如某种程序选出的干部让人“眼镜大跌”,也必然让人“心境大跌”。新修订的《条例》提出产生人选时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实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越来越注重搭建一座展示才能的舞台,用“铁律”去斩断人情关系的羁绊,有利于实现选人用人的“帕累托最优”,形成激励一大片的辐射效应。

  制度给力,干部得力,一“给”一“得”之间,构成一种“奋斗—激励—奉献”的良性循环。选出昂扬奋进的追梦人,让“政治之根”忠于党和国家,“智慧之花”敏于实干创造,“良知之叶”重于德行纪律,勃勃生机将永远奔腾在伟大事业的血脉之中!(徐西庆)

责任编辑:王欣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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